由中國印協組織制定,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印協及各類印刷企業738家發起的《印刷行業公約》于2002年12月13日發布試行。(此公約自發布之日起試行,試行期為一年,屆時將根據試行結果進行修正,然后正式生效)。
12月13日的新聞發布會由中國印協理事長武文祥主持,新聞出版總署署長石宗源代表新聞出版總署發來賀信,他認為《印刷行業公約》中明確提出的“依法治業,以德興業”的自律準則提得好,應該成為全國印刷行業16萬多家企業自我約束的準則;他希望大家在企業生產和經營的一切活動中,都能依法辦事,切實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真正做到依法治業,以德興業。
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主席于友先指出《印刷行業公約》是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印刷界發布的第一個屬于道德范疇內的自律公約,是印刷界的一件大事,也是對我國出版事業的一種支持和促進。新聞出版總署印刷復制管理司姜學中司長認為:一個行業尤其象印刷這樣一個特殊的大行業,沒有法不行,有法不依也不行。針對印刷業非法印刷、無證印刷、印刷假冒商標票證等問題,我們進行了認真的清理整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這項工作還要繼續進行下去。16萬多家印刷企業,光有政府部門監督管理是不夠的,還要大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加強廣大印刷企業的自我約束,這就需要一個道德準則,《印刷行業公約》就是這樣一個自我約束的道德準則。
會上中國印刷總公司、人民日報印刷廠、北京華聯印刷有限公司等企業界人士發言表示,自覺遵紀守法,以誠實守信的精神去經營企業,爭做執行《印刷行業公約》的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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