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華紙業網通訊員 徐守福 報道) 2002年初華泰集團總裁李建華提出:對于做出貢獻、為公司創造大量效益的,提建議改善管理的,積極創新創造的,要進行大張旗鼓地進行獎勵。據統計,華泰2002年上半年共獎勵50萬元,下半年獎勵67萬元,完全實現了“2002年拿出100萬元進行專項獎勵”的承諾。
2002年華泰集團在狠抓科技進步和產品質量的同時,設立了“合理化建議獎”、“改革創新獎”、“把關監督創效獎”、“質量獎”等專項獎勵基金,按照統一制定的相應提取系數,采取“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獎勵方式,重獎為集團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和部門,改變了過去那種獎金人人有份、各部門平均的“吃大鍋飯”現象,大大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
比如在質量、安全、創新創造等方面:十六萬噸新聞紙全年無質量損失,獲得獎勵4萬元;十六車間全年無事故,獲得獎勵4萬元;供應部積極盤活資金108萬元,獲得獎勵13741元;財務部積極利用有關政策節約資金2437萬元,獲得獎勵21444元……
在合理化建議、廉潔拒賄、監督把關、談判節約等方面:對舉報原煤攙假的獎勵10000元;對舉報假冒華泰衛生紙銷售的獎勵500元;對提出有重要價值合理化建議的宋洪升獎勵1000元;對撿到客戶10000元后想方設法歸還失主的李傳經獎勵1000元;對廉潔拒賄的郭義祥獎勵2000元……
另外,按照集團公司統一制定的標準、指標或按完成的成績排名,公司遵循“有則評、無則空”的評比原則,推出了在2002年中真正做出突出貢獻、特殊貢獻及改革創新的先進集體和模范人物,集團公司對他們也分別進行了獎勵。對評為“勞動模范”的王國文、趙云程、孫長庚分別獎勵現金3000元;對“項目改造標兵”、“項目創效標兵”、“技術攻關標兵”、“管理創新標兵”等71名標兵分別獎勵洗衣機一臺;另外還有14名“模范黨員”、250名“明星職工”、21名“三八紅旗手”等也都分別獲得了物質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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