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司法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6月10日聯合召開“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啟動全國環保專項行動。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代表國務院6部門對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進行了動員和部署。
解振華說,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嚴肅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身體健康,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在2003年、2004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中,切實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清理了一批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重污染企業,改善了局部地區環境質量,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但是,我國的環境形勢依然嚴峻,隨著國家宏觀調控和環境執法力度的不斷加大,企業違法排污呈現出新的特點:污染反彈仍屢禁不止;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高能耗、重污染行業盲目發展仍未有效遏制,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任務艱巨;一些地方政府環境保護責任不落實,工作進展緩慢。整治違法排污、遏制污染反彈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
解振華說,我們要充分認識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把環保專項行動作為推動各級政府樹立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作為貫徹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因素;作為落實宏觀調控政策、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下大力氣認真抓緊、抓好、抓出成效。當前我們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包括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環境污染問題;鋼鐵、水泥、電解鋁、電石、煉焦、鐵合金等資源型行業企業的污染問題;淮河、太湖流域及晉陜蒙寧交界地區環境污染治理問題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根據國務院“通知”確定的重點,結合本地區的實際,確定一批本地區的整治重點,認真加以落實。
解振華說,國務院的“通知”首次提出了環保專項行動的具體工作目標,即重點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環保“三同時”執行合格率達到90%以上;基層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基本得到糾正;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這是衡量各級人民政府執政為民、依法行政的重要標準,各級政府必須加倍努力,確保國務院確定的各項目標落到實處:
一是要切實加強對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各地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打擊違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的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履行統一監管職責,加大現場檢查和執法力度,同時要與發展改革、經濟、監察、司法、工商、安監等部門密切配合,對于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環境違法案件,要及時協商溝通,辦理移送,充分利用法律法規賦予的多種手段,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二是要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處罰力度。各地要在充分運用好現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加強和完善環境保護協調機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司法等多種手段,讓環境違法者付出不可承受的代價。對嚴重違法排污企業,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該停產的堅決責令停產,該處罰的可以按法律法規規定上限執行,該賠償的必須賠償,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要切實做到“四個不放過”:對違法情節沒有查清的不放過,對整改措施沒有落實到位的不放過,對責任者沒有處理到位的不放過,對該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而沒有移送的不放過。
三是要加大對環境保護行政責任的追究力度。目前,一些地方的環境污染問題之所以得不到根本解決,看似在企業,根源在政府,地方保護主義是根本原因,環境監管不到位是關鍵問題。整治企業違法排污,首先要糾正政府及有關部門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不正之風。在2005年環保專項行動中,將對各級政府及工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公開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強大的政策、輿論攻勢,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四是要加強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
發動群眾是打擊違法排污企業最有效的手段,人民群眾是我們打擊違法排污最好的“在線監測”。查處典型違法排污企業、掛牌督辦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都必須向社會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做到違法事實公開、查處過程公開、查處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的作用,暢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廣泛參與。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創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環保專項行動的良好輿論氛圍。
五是要堅持標本兼治,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要逐步建立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建立法律、經濟、行政手段配合的利益導向機制;逐步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開展環境執法效能監察,提高執法水平;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行為自我約束機制和環境保護公眾監督機制,推行企業環境行為定期公布制度、企業環境審計制度和環境保護有獎舉報制度;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建立保障環境執法的投入機制。要大力推進循環經濟,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會議由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主持。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司法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的有關領導參加會議并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