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溫偉程、實習生劉麗琴報道:記者昨日從省環保局獲悉,因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違法排污導致環境污染嚴重,瑞昌造紙廠(瑞達紙業有限公司)日前被省環保局查處。
省環保局要求瑞昌市政府依法責令瑞昌造紙廠立即停止生產、依法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并收回該公司“瑞昌市外商投資企業重點保護單位”的保護牌。
省環保局近期還將對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