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造紙企業草漿存儲量的安全線一般為兩萬噸左右,而現在存儲量卻不足兩千噸,僅為安全線的十分之一。”
連續不斷的陰雨天氣,人們眼睜睜看著熟透的莊稼卻無法收割。
在同樣的天氣中,河南上市公司銀鴿紙業也遭遇了一場空前的“糧草危機”,展翅難飛。進入10月,銀鴿紙業本部和舞陽銀鴿“糧草”相繼告急。銀鴿紙業物資部有關負責人透露,
占銀鴿造紙原料一半以上的草漿,近來嚴重低于安全線。
“正常情況下,草漿存儲量的安全線一般為兩萬噸左右,而現在存儲量卻不足兩千噸,僅為安全線的十分之一!10月10日,該負責人稱,“按照銀鴿的正常產能計算,存儲量尚不能滿足銀鴿一周的口糧,有隨時停產的可能!
對于銀鴿而言,面臨的危機顯而易見。一旦停產,不但將造成每天減少近四十萬元利潤額,而且生產線將面臨零部件檢修等一系列程序,損失巨大。
重壓之下,銀鴿不得不采取兩大補救措施,減少產量,同時調整原料結構,增大木漿原料比重。銀鴿物資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關領導要求四處采購木漿,以應對迫在眉睫的危機。
盡管如此,帶來的損失已經開始凸顯。由于原料不足,生產線平均每天少吃100噸糧草。而由于調整生產結構后造成成本增加。總體下來,利潤已經減少了數百萬元。
自2001年折戟“銀廣廈事件”后,經過精心療養,銀鴿近年來已經開始振翅。2003年公司新上四條生產線,年產機制紙6萬噸。銀鴿同時實施低成本擴張,2003年5月份,成功兼并了舞陽明宇紙業,成立了舞陽銀鴿紙產有限公司。銀鴿接管之后,生產能力迅速上升,由原來的月產量三四百噸上升到一千多噸。
去年1月份,銀鴿又重組整合了中外合資銀河紙業,成立了漯河銀鴿生活紙產有限公司,經過兼并、擴張、重組,2004年年底銀鴿已經達到了50萬噸的生產能力。
低谷過后正在振翅高飛的銀鴿,卻突如其來地遭遇了一場原料危機,措手不及。
一車麥秸能賺個三四百元的差價。路政部門收取200元左右的“清掃費”,物價局收取50元的“評估費”,一趟下來,路上就被“盤剝”了一大半。
一切變故始于南陽市社旗縣的數十個農民。
或許有人很難理解,作為上市公司的銀鴿,怎么會受制于幾十個農民?
銀鴿的草漿原料來自周邊數個地區的麥秸。每天晚上,來自南陽、平頂山、許昌、周口、駐馬店等地的麥秸車,開始從四面八方匯集漯河。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這些浩浩蕩蕩的“運糧車”,為銀鴿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原料。
但是,9月中旬以來,銀鴿突然發現,社旗的“運糧車”來得越來越少,到了后來,只有偶然的幾輛車過來。這引起了銀鴿有關負責人的高度重視。社旗雖然只是一個縣,距離漯河大約180公里,但是為銀鴿提供的糧草,卻能占到40%,屬于草漿供應大戶。
顯然,危機的源頭,是社旗縣“糧草車”的減少。社旗究竟發生了什么變化?
10月10日,一行追尋著灑落的麥秸,記者驅車前往社旗,踏上了解謎之路。
剛剛結束了連陰雨天氣,陽光正好。一進入社旗的路段,道路上開始出現了晾曬的潮濕莊稼。
在一處麥秸垛前,記者找到了前段時間經常往漯河運送麥秸的張師傅。
老張無奈地說,之所以最近沒去運送麥秸,是因為方城縣境內公路收費太高了!胺匠鞘巧缙斓戒鸷拥谋亟浿,以前一輛車方城路政部門也就收個三五十元,很少有高額的收費。但是進入8月中旬,開始集中出現高收費現象,每輛車收200元左右,超出了我們的承受能力!
社旗縣屬于國家級貧困縣,農業、勞務輸出和第三產業,是當地經濟的主要來源。對于老張一家而言,今年莊稼欠收以后,家里并無其他經濟來源,就寄希望于運送麥秸賺點錢。以往,他三四天時間收購一整車,然后再連夜運送到漯河,第二天中午趕回來。一車下來,大約能賺個三四百元的差價。
而現在,方城路政部門卻收取200元左右的“清掃費”,物價局收取50元的“評估費”,一趟下來,路上就被“盤剝”了一大半。
記者在社旗縣選取5個運送麥秸的師傅進行抽樣調查了解,所反映情況和老張大同小異。問題出在方城縣路政和物價局的收費上。據介紹,自從方城開始出現“高收費”后,社旗到漯河的運送麥秸車急劇減少,減少幅度達70%。
在運送麥秸司機們提供的“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定額票據”收據上,顯示的收費基金項目分別為“清理費”和“評估費”,分別蓋了方城縣公路管理局和方城縣物價局的印章。
老張們的疑惑是,方圓幾百里,其他地方最多也是收取50元以內的費用,為什么單獨在方城出現異常的情形?
“路政部門對散裝麥秸運輸車污染公路行為收取清理費用是有法律依據的。”
在方城縣公路局和物價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進行了詳盡的解釋。
2004年12月15日,基于路過麥秸車輛對路面造成的拋灑污染,方城縣公路局下發了《關于治理散裝麥秸運輸污染公路違法行為的公告》,公告分別派發到相關車主手上。
記者注意到剛開始發下的這份公告上,對裝載麥秸車輛進行了嚴格的限制,比如,必須打包或包裝,包裝寬度限定在4米以內,運輸過程中不得拋灑,不得影響公路暢通。
此外,公告內容還有,拉運麥秸不打包、不包裝或包裝超過四米寬的車輛不得上路。對拋灑麥秸的車輛,雖然不收費、不罰款,但是車主必須承擔清理責任。
“但是,由于發現后,我們僅僅給予了警告處分,并告誡車主下次不準上路。但是這些車輛下次依然我行我素,車上的麥秸經常寬至近4米,嚴重超過規定。而且,經常性的拋灑加大了路政的工作強度!狈匠强h公路局路政大隊一位負責人一臉無奈地解釋說,“最后,我們不得已按照有關規定采取經濟處罰的辦法!
今年3月9日,方城縣物價局對當地糾風辦作出的一份說明顯示,依據《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規定》第13條,運輸煤、灰土、油料、砂石、化學液體等易遺漏、易拋灑物資的車輛,應當采取防護措施,不得污染、損壞公路。污染損害公路的應當承擔清理和賠償費用。
并據此得出結論:“路政部門對散裝麥秸運輸車污染公路行為收取清理費用是有法律依據的,收取清理費用款額可執行物價部門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價格評估鑒定結論書》提供的數據!
自2005年9月中旬開始,方城物價局開始聯合方城縣公路局,對麥秸車輛造成的污染程度一車一評,并收取50元/車的評估費!霸u估費用的收取,系按照《河南省價格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屬于服務性收費。”方城物價局對每輛車評估的清理費用,一般在160元~250元。不過,在8月中旬,方城縣公路局已經按照此標準進行了清理費的收取“每天清理費用只需161.4元,一輛麥秸車的收費即可完成。其他車輛收取的費用呢?”!
對于清理費的評估標準,方城物價部門解釋說,是通過拋灑路面長度,清理難易程度等計算出來的。依據2001年出臺的當地的有關工資標準,按每名清理工每天16.14元,需清理路面50公里計,每天至少需要雇10名清理工。
“但是,這樣計算的話,每天清理費用只需161.4元,一輛麥秸車的收費即可完成。其他車輛收取的費用呢?”記者問道。
方城物價部門稱,評估的時候,已經有意識地降低了標準,實際上可能需要更多的清理工。但對此有車主質疑,每天最多兩輛車的“清理費”即可清理完整條路段。但很多時候,經常有不少的車輛被查。不少人對多收取的這部分“清理費”存疑。
對于物價局收取的50元評估費用標準,記者發現在新的《河南省價格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上,有“車物損失估價鑒定,1萬元以下收取5%”的內容。記者問道,按照這個條例,收取的評估費應該是清理費的5%,也即10元左右。為什么物價局收取的評估費用高達50元?
對此,方城物價局有關負責人稱,這個新文件剛被南陽市轉發過來,沒來得及實施,并表示,今后對車輛將按照10元收取。記者注意到,這份由河南省有關部門下發的文件,規定的執行日期是8月15日,而南陽市物價局轉發方城縣的日期,是9月13日。但方城物價局的執行日期,最早是記者采訪結束后的第二天,也即10月12日。距離執行日期有兩個月的時間。
“由于政府職能部門效率遲緩,對車主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政府部門承擔。這兩個月多收取的費用,應該由物價部門退還車主!编嵵菔薪鸩┐舐蓭熓聞账晃宦蓭煂τ浾哒f。
10月11日,返回鄭州后,記者在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監察廳查閱《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項目》,并無發現“清理費”項目。
盡管采訪結束了,但方城境內F103(許南路)道路上,車主和路政、物價部門基于彼此的利益訴求點的博弈或將繼續。銀鴿也將繼續為尋找原料而奔波。
就在此前不久的9月25日,廣西桂林傳出消息,有7個省(市、自治區)的65個成員城市參加的西南經濟區,兩年簽約各類經濟協作項目8183個,投資總額2490億元。
幾年的合作,促進了西南各地區經濟結構的調整、統一大市場的逐步形成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這帶來的一個啟發是,銀鴿危機,拋灑污染,行政阻礙,這一切已經突破了單純的收、繳多少費用,突破了彼此利益體的簡單爭斗,而演變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之間抑或兩地城企之間缺乏有效溝通,存在著阻礙發展的障礙。如何協作發展,形成血管暢通的大物流格局,達到雙贏效果,是銀鴿“斷糧危機”背后的一個緊迫命題。
編后
賣個麥秸,咋這么難?
一邊是嗷嗷待哺、急需原料的企業生產線,一邊是急著將麥秸換成錢的農民,這兩者之間的對接本該順理成章,然而,對于南陽社旗的數十名農民來說,從南陽到漯河,一路上層出不窮的“關卡”和罰款,卻使這條路變得那么坎坷和漫長,農民們不理解,不是說扶助弱勢群體嗎?不是說建立和諧社會嗎?俺賣個麥秸,咋就那么難呢?
事實上,自從河南造紙龍頭企業漯河銀鴿產能擴大以來,其主要生產原料——麥秸的運輸路,一直是一條崎嶇之路。
2003年,信陽淮賓,運往銀鴿的6車麥秸被扣,其中5位車主被當地警方留置;2004年,南陽,一小撮社會閑雜人員私刻“資源管理辦公室”的公章,強行對運麥秸的車輛盤查、罰款。
麥秸是造紙的主要原料之一,近年來,省內的各造紙企業產能不斷膨脹,不少廠家草源告急,各造紙企業圍繞草源明爭暗斗,甚至搬出當地政府“助拳”也就不足為奇了。
一根小小的麥秸,承載著復雜的利益博弈,農民、地方企業、基層執法人員、龍頭造紙企業,各自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我們一時很難從法律的角度,對他們之間的糾葛做一個“是”或“非”的判斷,但對于每一個代表著國家權威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做出具體的行政行為之前,都應該反躬自問:“我們的情是為民所系嗎?我們的利是為民所謀嗎?我們的權是為民所用嗎?”我們不知道,在某些基層執法人員(有些甚至不具有執法權)開出罰單之前,他們問過自己嗎?
事實上,閉關鎖國從來不會造出經濟大國,地方保護也成就不了經濟強市(縣),從長期來看,只有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大市場里,各個經濟體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比較優勢,實現和諧和富裕。
而在當前來說,正確處理短期利益與長期利益、當地企業與競爭企業、廣大農民和一部分權力部門的關系,是對基層政府執政智慧的綜合考量!
□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