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現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2006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擬新增為控股子公司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的借款擔保,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擔保事項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解除擔保責任的對外擔保為6.8億元人民幣,全部為對控股子公司(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的擔保,占公司凈資產的63.78%,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60%。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2,139萬美元。注冊地址:廣東省佛山市河濱路17號。法定代表人:王奇。經營范圍:生產、銷售涂布白紙板。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權,屬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5年12月31日,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總資產171,401萬元,負債合計103,016萬元,資產負債率為60%。所有者權益68,385萬元,2005年度實現凈利潤789萬元。
三、董事會意見
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正在進行珠海涂布白紙板項目的建設,該項目計劃總投資約16億元人民幣, 截止3月底已投入約9億元人民幣,將繼續投入約7億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流動資金2億元)。上述7億元人民幣除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的投資雙方將出資約3130萬美元外,剩余部分擬通過銀行借款籌措。因此考慮到涂布白紙板項目的推進以及日常生產經營需求,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計劃向銀行貸款5億元人民幣。董事會認為由于公司B股融資計劃未能如期完成,華豐紙業繼續向銀行融資是非常必要的。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經營狀況良好,資產優良,償債能力較強。公司對其有絕對的控制權,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圍之內。因此,為了公司長遠發展利益,董事會同意公司繼續為控股子公司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解除擔保責任的對外擔保為6.8億元人民幣,全部為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自2002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月27日期間向中國銀行佛山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額人民幣2500萬元擔保,借款利率5.022%;
2、公司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自2004年2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期間向中國建設銀行佛山市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額折合人民幣30000萬元擔保,借款利率為六個月期LIBORT 和利差188BPS之和;
3、公司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自2004年2月2日至2009年2月1日期間向興業銀行廣州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額人民幣25000萬元擔保,借款利率5.58%;
4、公司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自2005年3月24日至2006年3月23日期間向中國民生銀行股份公司廣州分行借款提供最高額人民幣5000萬元擔保,借款利率5.58%;
5、公司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自2005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向中國光大銀行恒福路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額人民幣3000萬元擔保,借款利率5.58%;
6、公司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自2005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間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分行借款提供人民幣最高額2500萬元擔保,借款利率5.58%;
截止本報告日,以上擔保事項均正在履行中。
由于公司對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有關對外擔保的問題學習不充分、認識不深刻,因此公司的上述擔保事項雖然在公司年度報告中進行了披露,但沒有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單獨公告,結合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的意見,公司對照中國證監會關于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進行了認真學習,加深了理解和認識,今后公司將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信息披露及時、真實、完整。
若公司新增擔保實施后,對外擔保累計金額不超過11.8億元人民幣, 全部為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本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況。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2005]120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的規定,有效控制公司對外擔保風險并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1、擔保協議
2、董事會決議
3、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12月31日經審計財務報表
4、佛山華豐紙業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