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重組機構與金光集團達協議解決15億美元債務 印尼銀行重組機構1月30日表示,它已經就解決印尼金光集團透過印尼國際銀行所欠下政府大約15億美元(約26億新元)的債務,與該集團達致協議。
在該機構發表相關聲明后,在過去一年已經下跌83%的印尼國際銀行股票,昨日成為成交最活躍股,股價也上漲了10印尼盾,每股漲至35盾,成交量高達6億股。
印尼銀行重組機構在聲明中指出:“印尼銀行重組機構和金光集團已經達成一項協議,以解決金光集團欠下的政府債務,金光集團將以其在印尼國際銀行中持有的股票為抵押來償還政府債務。”
該聲明還表示,印尼國際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也將從去年9月的6.8%提高到10%以上,避過資本充足率不到8%必須關閉的危機。 該聲明沒有提供進一步的詳細說明。印尼國際銀行主要為印尼銀行重組機構所有,而金光集團是國際銀行的發起股東之一,在政府對該銀行進行資產重組后,持有該銀行18%的股份。
不過,印尼財政與投資部長帕利雅迪昨日說,政府正考慮發行約12億美元的債券,用來增加印尼國際銀行的資金,今日將會作出最后決定,并由銀行重組機構對外發表。
至于有關債券的進一步詳情,他拒絕透露。 不過,昨日較早時,印尼銀行重組機構主席埃德溫格魯甘說,該機構預料會在日內宣布金光集團償還債務的詳情,并透露與金光集團所達致的協議是去年初政府與金光集團所達致的投資管理協議的進一步落實。
按照這項協議,印尼政府同意為印尼國際銀行的13億美元債務作出擔保,而由黃弈聰家族控制的金光集團則須提供資產作為這一擔保的抵押。
他指出,政府財務決策小組一直要求金光集團立即移交抵押資產,金光集團通過印尼國際銀行拖欠政府的債務。去年3月底,金光集團同意到2002年9月30日付清政府的債務,并以19萬8000億盾(約19億7000多萬美元)的資產作為抵押,其中69%是集團屬下數家上市企業的股票,而31%是其他企業的資產。
金光集團資產值縮減 引起國內外金融界不安 印尼金光集團因股價持續下跌,資產值大量縮減,債務危機日益加重,已引起了印尼國內外金融界的不安。人們擔心這將間接影響到印尼經濟的復蘇。
分析師也擔心,由于金光集團股價不斷下滑,可能導致該集團將必須移交更多的資產給重組機構,包括以新加坡為基地的紙漿廠,亞洲紙與紙漿的股權在內。
據《華爾街日報》昨日報道,由于償還集團債務的負擔沉重,款項也急劇增加,亞洲紙與紙漿面對出售中國及印尼部分資產的壓力,而且這一壓力是越來越沉重。
該廠的美國代表在本月內也曾表示,由于公司股價已經跌破最低股價水平,因此有被紐約證券交易所除牌的危險。
1959年成立,在82年由金光集團掌控的印尼國際銀行也面臨被雅加達交易所除牌的危機,因為該公司股價已經連續兩個月維持在比平均價50盾還低的水平。
黃奕聰家族出售 亞洲食品股份 另一方面,亞洲食品(Asia Food &Properties)昨天說,該公司大股東黃奕聰家族上星期以平均每股0.1359元,出售其所持有的520萬股。
這意味著,黃奕聰家庭在亞洲食品的股權已經從67.49%減少至67.31%。 亞洲食品于本月10日曾提出警告,在印尼盾幣值及原油價格持續疲軟的影響下,它截至去年底的全年業績將出現虧損。消息公布當天,該公司的股價即下滑40%。
這家印尼金光集團屬下的本地掛牌公司,也控制了本地上市公司金光農業資源(Golden Agri- Resources)。
亞洲食品股價昨天閉市報0.12元,沒有變動。 印尼國會反對下 金光集團債務協議或無法進行 因為印尼國會的反對,印尼金光集團與印尼銀行重組機構所達致的解決債務協議可能無法順利進行。
印尼國會第9委員會主席內尼巴剎利布前天明確表示,國會拒絕政府計劃發售公債以解決金光集團拖欠印尼國際銀行的債務。
他強調:“我們要求金光集團的債務必須良好和公正的解決,并且應該優先照顧國家的經濟利益。”
他說:“發出公債協助印尼國際銀行是一個敏感問題,政府必須十分小心,絕不能讓人留下厚此薄彼印象,一個可以,另一個卻不可以。”
他表示,第9委員會已要求屬下掌管銀行事務的小組主任費沙與銀行重組機構、金光集團和印尼國際銀行會面,討論有關事項。
據《羅盤報》報道,第9委員會委員蘇米哈索同時指出,政府不可以發出公債,因為這是國家債務,將加重常年預算負擔,國會將直接拒絕第二次重注資印尼國際銀行或其他銀行。”
前兩天,印尼銀行重組機構才宣布已經與金光集團達致解決債務的協議,印尼財政與投資部長帕里雅迪也說,印尼政府將發行12億美元的公債來解決金光集團拖欠印尼國際銀行的債務。
股市專家也強烈反對 不過,不僅印尼國會表示反對,股市專家也強烈反對這有做法。一名股市分析師就警告說,金光集團的債務可以造成印尼另一次的經濟危機,如果政府能夠快速解決金光集團問題和該集團有能力自己履行起應付債務,那么可以避免新的危機,否則,政府就要分擔責任,支付金光集團的龐大外債,印尼便將會面對第二次的經濟危機。
分析師反建議印尼政府不要負擔金光集團外國債務,同時要全面控制金光集團在印尼國內外的企業,并在必要時采取脫售行動。
印尼銀行重組機構投資管理部經理蘇丹兆在報界追問下也說,該機構決定不負責任何金光集團企業在國外的債務,也至今還沒有決定解決金光集團拖欠國際銀行債務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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