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宜賓紙業第一大股東宜賓市國資經營公司及第二大股東宜賓五糧液集團分別同宜賓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授權經營和管理協議》,決定授權其在2006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日期間經營和管理宜賓紙業。
兩大股東授權宜賓天原經營和管理宜賓紙業,意在進一步化解宜賓紙業的運營風險。宜賓紙業今天刊登的公告說,在宜賓市國資委以宜國資委[2006]111號《關于將宜賓紙業國有股權授權宜賓天原經營和管 理的批復》作出批復后,宜賓市國資經營公司及五糧液集團分別同宜賓天原簽訂了《授權經營和管理協議》,分別將宜賓紙業股改前所持的5176萬股及2000萬股授權宜賓天原經營和管理,其授權范圍為除處置權和所有權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