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紙業10月10日發布了中國證監會《關于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收購寧夏美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見》。批復稱:經審核中國證監會對中冶收購美利的行為無異議。收購后,中冶持有美利紙業總股本26.98%的股份,成為美利紙業實際控股人。美利紙業股票當日在停盤一小時后節節攀升,至收盤時漲幅4.05%。
中冶集團是國內在資源開發領域居于領先地位的國有企業,發展紙漿紙業是中冶集團未來業務發展方向之一,計劃未來在國內乃至國際市場占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中冶此次收購美利,主要是利用美利在造紙行業多年的生產和銷售經驗,一方面帶動和支持中冶旗下的海外紙漿業務的發展,另一方面,將以美利集團作為主體,逐步發展壯大,最終成為國內紙業行業中的龍頭企業。美利集團還將作為收購人紙業方面的生產指導、人才培訓基地,為中冶其他的紙業項目提供指導和服務。
南京證券寧夏管理總部投資分析師劉忠川分析,美利紙業的主營業務及其發展規劃與中冶集團所確定的企業發展目標相吻合,本次收購,對實現中冶集團在造紙行業的發展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同時,美利紙業作為上市公司,具備資本市場融資的有利條件,一方面可以獲得資金,促進紙業不斷做大做強;另一方面也可以實現中冶集團的優化資源配置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記者 王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