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竹漿造紙必須考慮區域環境承載能力
環保總局給"竹漿造紙熱"降溫
針對部分沿海及西南地區發展竹漿造紙熱情高漲現象,國家環保總局有關人士近日表示,應充分考慮區域環境資源對竹漿產業發展承載能力,請聽中央臺記者伊圣濤的報道。
作為造紙的消費大國,我國紙漿生產能力嚴重不足,積極發展竹漿造紙有利于環節我國紙漿的狀況。符合國家工業原料的整體原則,對于部分主產級政府和一些造紙企業“大干快上”、“一哄而起”的局面,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影響評價司巡視員牟廣豐認為,要吸取“林漿紙一體化”在某些地區的教訓,根據當地土地、經濟和資源所能承載的林基地規模來確定制漿能力。牟廣豐說:“按照有關計劃,十一五期間要新增紙漿能力550萬噸,其中竹漿120萬噸。但由于竹漿造紙存在黑液難以回收,很多受納水體有限的地方并不適合發展竹漿造紙產業。”
牟廣豐指出,要根據環境總局對林紙一體化提出的“以水定林、以林定紙、先林后紙,促進生態平衡”的原則,合理引導竹漿造紙產業發展。
“從資源、環境的承載力和環境容量的承載力作為出發點,來論證竹漿造紙產業的發展規模、發展布局,尤其是現在資源環境的合理性,不能夠先盲目的進口一些造紙設備。無序開發的后果,必然造成生態環境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