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S*ST丹江2990萬元貸款擔保
恒豐紙業(600356)公告,因公司控股股東牡丹江恒豐紙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S*ST丹江(600173)在工商銀行牡丹江分行299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恒豐紙業集團被黑龍江省高院凍結所持有的恒豐紙業600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42.86%)。該部分股份市值達4億多元。
鑒于存在S*ST丹江不能按時還貸的風險,至2006年末,恒豐紙業集團與S*ST丹江控股股東牡丹江水泥集團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取得其所持S*ST丹江股權5310萬股,并已經完成登記公司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以此做為為S*ST丹江提供貸款擔保的反擔保。
因為牡丹江水泥集團2990萬元的貸款擔保,恒豐紙業集團被凍結市值達4億多元的6000萬股股份。為此,恒豐紙業集團已委托北京時代華地律師事務所向黑龍江省高院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