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商品過度包裝已成為當今社會一大公害,在多個方面給社會帶來經濟損失和社會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宋曉華呼吁:將愈演愈烈的過度商品包裝列入商業欺詐行為進行約束。
宋曉華委員說,商品的過度包裝加大了商品成本,直接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也助長了商業欺詐之風。宋曉華委員建議,應當明確地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進行日常監管處罰。宋曉華同時呼吁,盡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裝標準,尤其要制定高檔消費品和幾類特殊商品的強制性包裝標準。同時,在產業政策的設計上,要體現出“反對過度包裝”的政策導向。從稅收政策和產業準入政策上,鼓勵一般商品的“無包裝”和高檔消費品的“簡單包裝”,強調包裝要無害于生態環境、人體健康并可循環利用或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