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4日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金志成副主任在答記者問時重申國家鼓勵發展造林的四項原則:
第一,歡迎各種社會投資主體到國內來造林,這也是中央9號文件的基本精神。
第二,要按照法律法規辦事,一切投資主體占用林地實施造林,需要正規的法律審批手續。
第三,要科學的原則,要按照保護生態、有利于生態發展的原則,去實施造林。第四,不損害當地的經濟發展,不損害當地農民的利益。……及生態營林的說明。金光集團對此表示充分贊同,并始終嚴格遵照執行上述原則。
近日,少數媒體對國家林業局發言人回答內容的曲解以及對鸚哥嶺自然保護區事件的不實炒作,誤導社會大眾,我們對此深表遺憾。我們非常理解社會各界對環境保護的關注,為澄清事實真相,金光集團將于近期邀請新聞媒體及關心此事件的社會各界人士前往鸚哥嶺自然保護區進行實地調研,還原事實真相。
地球是人類共同的家園,全球氣候變暖,生態環境日益惡化,需要全人類共同努力減緩這種現象,植樹造林是有效緩解全球變暖的方式之一。中國各級政府及全體人民均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的課題,金光集團作為社會公民的一員,一向堅持“依法行事、整體規劃、科學營林”的原則,實踐可持續經營的綠色循環經濟。
金光集團APP在2007年3月31日對鸚哥嶺事件發表“金光集團APP針對某非政府組織指責APP在海南省自然保護區違規操作的說明”,并曾于2005年3月27日向社會大眾做出如下承諾:
1、完全使用人工林/商品林原料供應。 2、絕不采購破壞生態環境及原始林的料源, 以及高保護價值森林(HCVF)木材。 3、依法采購國內外合法途徑的原料材。 4、遵守國家及國際木材貿易法律規則。 5、申請FSC國際認證。
國家林業局曾于2006年7月發文,要求海南省林業局調查處理金光集團在海南鸚哥嶺自然保護區造林事件,目前還在調查之中。部分媒體曲解新聞發布會發言人本意,誤指“國家林業局稱金光集團嚴重破壞海南保護區的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嚴重與事實不符。為了讓社會各界能更客觀公正地了解金光集團,我們將于近期邀請社會各界及媒體朋友前來海南白沙縣鸚哥嶺自然保護區進行實地考察。衷心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支持。
歡迎關注金光集團的各界朋友登陸www.acf.com.cn 或 www.app.com.cn網站。如您有寶貴意見或建議,請聯系: 郭志峰助理 (E-mail: guozhifeng@app.com.cn) 何莉玲小姐 (E-mail: reene@brandstoryin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