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全國印刷復制管理工作會議上,新聞出版總署印刷復制管理司對2007年全國復制單位審核登記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這是落實柳斌杰署長“率先在印刷復制業建立企業、市場、職業、崗位‘四大準入’制度”要求的具體步驟之一。
此次審核登
記范圍包括所有已投產且在審核登記時限內至少從事復制業務1年以上的光盤復制生產單位(含只讀類、可錄類)和磁介質復制單位在2005年至2006年兩年內的生產經營情況。
審核登記對復制單位提出從企業設備、產品質量等“硬件”,到守法經營、配合國家有關部門進行行業管理等“軟件”,共6項要求。其中一項要求是“光盤復制生產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已參加光盤復制質量管理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結業證書》”,該培訓也是本次會議的重要內容之一。此次復制單位年度審核登記還特別要求各省(區、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必須對屬地違規復制單位建立違規檔案,并對其重點加強監管。
日前新聞出版總署已下發《關于開展2007年復制單位審核登記工作的通知》,對復制單位需報送審核的材料做了明確的說明。《通知》規定,“對不符合審核登記條件和要求的,暫緩登記或不予登記”。“暫緩登記”的單位要“限期整改”,3個月內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按有關復制管理規定處理,直至停止其復制經營業務。
各地復制單位審核登記將于2007年11月20日前結束,并報總署備案。
本次會議共推出三項與復制業有關的活動:光盤復制質量檢查檢測、復制單位審核登記和全國光盤復制質量管理培訓,它們是“四大準入”構成的三個具體環節。
對于復制業來說,企業準入就是想進入行業經營,要先通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審批條件;市場準入就是復制產品質量要達到一定的標準才可以進入市場;職業準入就是復制企業的人員要具備必要條件才可以從事這個職業;崗位準入就是對企業的一些必要工作崗位設立必要的資質和條件要求。根據新聞出版總署《音像制品復制管理辦法》、《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關于印發印刷復制管理司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等規定,此次部署2007年復制單位審核登記工作,就是要通過其在復制業構建“四大準入”管理體系,進一步推動復制業退出機制的建立,完成宏觀調控體制,依法、科學、民主行政的具體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