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3號通報,經過持續兩個月的“流域限批”,有關地區污染企業整治和產業結構調整已經初見成效。
7月初,國家環保總局對黃河、淮河、海河及長江安徽段水環境污染嚴重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施“流域限批”,暫停除污染防治和循環經濟類以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同時對38家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在限批壓力下,各地區痛定思痛,對環境違法企業采取強硬措施,共清理1162個違法企業和項目,其中關停400個,停產整頓249個,限期治理102個。追繳排污費7億2千5百萬元,罰款787萬元。
安徽省蚌埠市、巢湖市,河南省周口市,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陜西省渭南市及甘肅省白銀市等“限批”地區,對當地冶金、造紙、化工等高污染企業紛紛采取關停、限期治理等整治措施,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并清理了本地與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土政策”共112件,涉及保護污染企業、限制環保執法檢查、越權進行環保審批等。
國家環保總局指出,本次“流域限批”后各地方的整改情況值得肯定,目前正在研究第一批解除“限批”的名單。但是,“限批”畢竟是一種特殊行政手段,限批地區只是全部污染嚴重地區當中的一小部分,要從全局上解決問題,還需要常規化的、更為系統的環境考核、評價、問責和督查制度。在這些制度未完善之前,環保總局將抽調所有力量,對曾經整頓過的污染企業不斷進行抽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