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遼陽市環境整治大會上獲悉,為了確保完成省政府與我市簽訂的《遼陽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確定的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對344家嚴重污染企業實施關閉取締和停產治理。這是我市有史以來關閉取締和停產治理企業數量最多、范圍最廣、力度最大的一次行動.
這次重大行動主要是:
一、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嚴重污染的179家小鋼鐵、40家小造紙、14家小炭素、3家小玻璃企業,分別于2007年8月4日17時起實施關閉取締。對污染嚴重的11家小鎂砂企業,于2007年9月30日前實施關閉取締。
二、對全市所有水泥立窯,于2007年8月4日17時起實施停產治理,并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關閉取締。
三、對現有20家小鋼鐵、21家小玻璃、29家小水洗和小印染企業實施停產治理,并限期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采取這次重大行動,充分顯示了我市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要求的堅強決心和完成節能減排任務指標的必勝信念。市政府強調,各相關縣(市)區政府和市環保、監察、公安、工商、電業、規劃、交通、房產、企業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上述關閉取締和停產治理企業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治理措施的落實。對關閉取締企業,要依法強制拆除主要生產設備,斷水、斷電、吊銷營業執照;對停產治理企業擅自開工生產的和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或經環保驗收不合格的,由各轄區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對逾期沒有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務的地區,由市監察部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