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港城市民熟悉的“新亞”商標,今后不再屬于煙臺了。河南省最大造紙企業新鄉新亞紙業集團公司以30萬元價格,成功買斷了煙臺新亞企業集團公司擁有11年的“新亞”商標。今日,河南新鄉新亞紙業集團公司已正式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了商標轉讓手續。
煙臺新亞企業集團公司成立于1994年,經過13年的發展壯大,現已成為擁有10大控股子公司,集“科、工、貿”為一體的企業集團。1996年11月,煙臺新亞集團通過申請,在國家工商局注冊了“新亞”商標,專用權期限為1996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0日。近幾年來,煙臺“新亞集團公司在工業用紙、生活用紙等第16類商品服務項目上注冊的“新亞”商標基本上處于閑置狀態,未能產生很高的經濟效益。
就在煙臺“新亞”商標處于閑置狀態時,河南新鄉新亞紙業集團公司委托當地工商部門人員找到煙臺新亞集團,欲想購買“新亞”注冊商標。新鄉新亞紙業集團公司是河南省造紙行業的龍頭企業,在該省造紙行業位列第一。去年初,該集團公司準備籌備上市,但在上市準備資產整合的過程中,發現其注冊商標“XY” 與企業名稱不一致。經上市專家提示,集團在沒有取得“新亞”注冊商標的現況下,將會直接影響到上市時的無形資產評估,甚至不能使用“新亞”字號發行股票。后經查詢,“新亞”商標早已被煙臺新亞企業集團公司在1996年注冊成功。
新鄉新亞紙業便于2006年開始登門協商。去年新鄉新亞集團公司派人先后兩次赴煙洽談,均無果告終,“新亞”注冊商標轉讓事宜一時陷入困境。
今年6月底,河南新鄉新亞紙業集團公司在當地工商部門的幫助下,通過省、市、芝罘區三級工商部門牽線搭橋,再次對“新亞”商標受讓事宜展開洽談,提出了商標轉讓的理由:煙臺是濱海城市,不允許發展造紙業,“新亞”商標如不轉讓,只能閑置,閑置時間過長,國家商標局將依法撤消;若能轉讓,企業也可取得一定的收益。 經過多輪談判,煙臺新亞企業集團公司最終以30萬元的價格,將“新亞”商標轉讓給了河南新鄉新亞紙業集團,獲得了“新亞”商標在第16類服務商品上的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