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晨鳴紙業控股子公司湛江晨鳴漿紙有限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組成的銀團簽署了《湛江木漿項目銀團貸款合同》。銀團同意根據本合同向湛江晨鳴提供總額為人民幣300,000萬元及美元38,630萬元的貸款。湛江晨鳴以其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及正式投產后所形成的、依法持有的全部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作抵押,向各銀行提供擔保,并與上述銀行簽署了《銀團貸款抵押合同》。
本貸款的貸款期限自2008年3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止,共計15年。合同規定人民幣貸款的用途為湛江木漿項目漿廠項目及配套漿林基地項目;美元貸款的貸款用途為湛江木漿項目漿廠項目的設備進口及配套工程。 公司同時與銀團簽署了《銀團貸款保證合同》,為湛江晨鳴將來資產抵押擔保之外不足清償部分的債務向銀團提供連帶責任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