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環保局正式啟動了2008年“環保陽光行動”,抽調專人對全市重點污染企業實行24小時不間斷督察。因為COD(化學耗氧量)超標148倍,沈陽三木化工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被停產。據悉,此次“環保陽光行動”,將是國家環保部成立以來,沈陽市規模最大的一次環境專項執法大行動。
20家企業被“叫停”
“環保陽光行動”通過建立和完善環境執法后督察制度,將后督察與日常執法、創模復檢、污染減排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長效執法機制。對那些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處罰不到位、屢查屢犯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在此次“環保陽光行動”中,市區環保部門將嚴厲查處環境違法案件并跟蹤督辦,直到問題徹底解決為止。對一些市民反映長期難以解決的環境難題,要一抓到底,直到群眾滿意為止。
目前,市環保局已在全市確定了100家重點督察企業,其中20家嚴重超標的企業已由區縣(市)政府下達停產通知。此前,環保部門曝光的第一批15家環境違法企業被列入掛牌督辦名單。
三類環保內容重點查
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李國宏支隊長表示,“環保陽光行動”將對一些掛牌督辦和群眾長時間反映強烈的超標排污企業,實施跟蹤督辦,直到問題徹底解決為止。拒不執行處理決定的企業,還要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對于超標排污企業:
“環保陽光行動”將對2003年以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一次認真梳理,逐一對應整改到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確保無污染反彈現象。
同時,市環保局系統將抽調50人組成現場督察隊伍,建立督察員制度。每名督察員負責督察兩家企業,實行“全天候”不間斷督察。各區縣(市)環保局要將整改責任分解到相關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實行市區聯動、一廠一策、死看死守,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追究辦法。
■對于開發區和工業園區違反建設項目管理規定:
“環保陽光行動”將嚴查審批把關不嚴、三同時不到位、越權審批、放寬標準、漏批漏管等問題。對違企業要逐一落實糾正措施。
■對于飲用水源和造紙行業:
“陽光環保行動”將進行全面排查,督辦各區、縣(市)政府必須立即取締一級保護區內的排污企業,二級保護區內的排污企業如不能達標立即關停。
重污染企業要向市民致歉
記者了解到,此次“環保陽光行動”和以往環保執法或督察行動最大的不同在于,會采取一些環保強制執行措施,如限期治理、停產整治、關閉、取締等。凡應采取強制措施的企業,要求各區縣(市)環保局立即執行到位,并啟動問責制。
拒不執行環保處理決定的企業,將采取綠色信貸、限批、新聞曝光,甚至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
李國宏表示,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環保達標排放,也是有社會責任的體現。為了讓企業真正重視環保,對于一些嚴重污染、超標嚴重的企業,環保部門還考慮讓這些企業通過媒體,向公眾公開道歉。拒不道歉的違法企業將受到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