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27日說,環評法實施推動了節能減排工作,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
正在此間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陳至立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環評法實施從源頭控制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國務院提高了燃煤火電、鋼鐵、石化等13個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建設項目的環保準入標準。從2006年到2007年,原國家環保總局通過對涉及投資近1.5萬億元的377個“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項目的環評作出了不予審批或暫緩審批的決定,遏制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進一步惡化的勢頭。
環評法實施還優化了產業結構和行業結構。內蒙古自治區通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環評,將煤炭年產能從5億噸調整為4億噸,淘汰落后火電裝機容量1100多萬千瓦。重慶市對三峽庫區產業發展開展規劃環評,科學指導產業發展。通過規劃環評,山東省全部關閉5萬噸以下的小制漿造紙廠。一些省通過規劃環評,合理限定區域排污總量,促進了經濟結構優化。據中國輕工業聯合會統計,造紙行業嚴格執行環評法,僅2006年至2007年,就淘汰落后產能450萬噸,減排COD約30萬噸。首鋼搬遷項目采用先進冶煉技術,共淘汰了1000多萬噸落后鋼鐵產能。
此外,環評法的實施促進節能減排指標的完成。北京市2007年與上年同期相比,COD排放總量下降3.22%、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下降13.82%。2007年,寧夏萬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52%,二氧化硫排放量、COD排放量分別比上年削減3.44%和2.07%。據環境保護部測算,環評法實施五年來,累計減少COD排放量1406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2510萬噸,有效促進了節能減排和“十一五”約束性指標任務的完成。
“未批先建”等環境違法現象仍存在
目前,一些地區和部門違反環評法規定的行為時有發生,“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評先批”等違法現象仍存在。這是記者從正在此間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了解到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27日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陳至立說,一些地方制定的文件不符合環評法規定。據環保部門和監察部門統計,僅2007年全國就清理出51件與環評法有關規定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文件。
一些地區和部門存在著“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評先批”等違法現象。據環境保護部反映,2007年原國家環保總局通報的涉及全國22個省(區、市)電力、鋼鐵等12個行業的82個項目中,有59個嚴重違反環評法。同時,一些企業“批小建大”造成環境隱患。陜西省黃隴煤炭基地大佛寺礦井環評批準生產規模為400萬噸/年,建設過程中擅自將工程規模變更為600萬噸/年。有些地方行政部門管理責任缺失,致使一些建設單位用環評備案代替環評審批,取得了建設行政許可,實質上是“未批先建”。
在規劃環評方面,存在“不環評也審批”或“先審批后環評”的違法現象。據環境保護部反映,有的專項規劃有條件組織環評的,在未完成甚至未開展環評的情況下就通過了規劃審批。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在各地開展環評法執法檢查時發現,由于環評審批缺乏統一的環評質量標準,影響了環評的科學性,甚至產生了污染企業和被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轉移現象。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報告時表示,目前我國環評審批公正性有待進一步加強。
根據有關部門反映,現行建設項目環評按照投資主體和投資額來劃定分級審批范圍,往往會使一些投資限額以上、不符合要求的項目肢解送審通過審批,還有的一些中小企業投資額度小而污染嚴重的項目也在審批過程中得以通過。
此外,省市縣各級層層設立專家庫,專家水平參差不齊;選擇環評審查小組的專家帶有主觀意向;一些環評審批部門沒有按照環評法的相關要求,將審批中未采納的結論和審查意見存檔。
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了解到,2007年藍藻事件之后,江蘇被查處的太湖流域個別污染企業又有向蘇北和其他地區轉移的現象。
據統計,2007年全國各級環保部門共審批的環評項目達到28萬個。有專家認為,環評審批任務如此繁重,而全國尚未建立統一的環評質量標準考核體系,以現有行政審批部門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難以高質量完成。
報告稱,當前,全國不少環評編制單位往往與環評報告審批單位存在利益關系,違反了環評法的有關規定,有些是其下屬事業單位。這種體制如不改變,環評審批的公正性就難以保障。
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建議,建立環評責任追究制和審批行為考核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建議,改革現有按投資主體和額度的分級管理辦法,按環境影響和污染程度大小的因素進行分級管理,加強對中小企業建設項目的環評管理機制,建立相應責任追究制度和審批行為考核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報告時提出,要完善環評體制機制,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與技術等手段,健全建設前、建設中和后評估的環評管理工作機制。
陳至立在報告中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進一步轉變職能,加強行政監管。簡化環評的環節和程序,加強環評的全過程監管,扭轉重審批輕管理、重事前評價輕事后評估的局面。同時,結合國家事業單位改革,逐步推進環評編制機構與審批部門脫鉤,按照法律規定,建立真正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環評機構,并切實加強對環評機構違反環評法的責任追究力度。
此外,陳至立表示,應清理規范各級專家庫,明確參與環評項目專家的準入門檻和責任制度,建立規范統一的專家庫,保證環評審批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我國環評法實施過程中,行政部門在監管上仍存在強調審批而忽視全過程監管等三大問題,監管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
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27日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表示的。
這三大問題分別是:
——環境影響評價中,行政部門強調審批而忽視全過程監管的問題比較突出。據環境保護部統計,僅該部審批的項目中,有10%以上未申請驗收即擅自投運,而申請驗收的項目中又有20%以上未完全落實環評報告中提出的環保措施和要求。2007年初,原國家環保總局在對100多個市縣的上百個工業園區、500多家企業的現場檢查中發現,有40%的建設項目缺乏后續監管,環評報告書提出的環保對策和措施難以得到落實。
——對未報或未批環評就擅自開工建設項目處理不到位。有些執法部門對違法企業的處罰措施只有罰款,而沒有依法勒令停止建設,嚴重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一期160萬噸/年氧化鋁生產線“未批先建”,被查處后,又違規開工建設240萬噸/年的氧化鋁生產線。山西振興集團有限公司未開展環評,擅自開工建設了2×20萬千瓦火電機組,被查處后不予整改又再次開工。類似情況不少省(區、市)都不同程度存在。
——對違反環評法行為當事人追究行政責任落實不到位。執法部門往往以“不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為由,或者以“不能影響當地經濟發展”為由,開脫責任,使違法者未能得到法律規定本應受到的行政處罰或刑事責任追究。這次執法檢查中了解到,極少有因行為當事人違反環評法和行政管理部門責任人不作為,而受行政處罰或因失職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我國建設項目環評制度全面實施
我國建設項目環評制度已全面實施。這是記者從正在此間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了解到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27日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陳至立說,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對三峽工程、西氣東輸、西電東送、南水北調、青藏鐵路等一大批國家重大工程項目進行了環評。鐵道部5年來共完成的環評項目達183項。據環境保護部統計,從2003年環評法實施至2007年底,全國共審批各類建設項目環評117萬件,環評涉及的領域和范圍日益擴大。
我國嚴格環評前置審批,停建一批建設項目。2007年,廣東省各級政府通過環評審批共否決了不符合環評要求的項目4811個。新疆近日依據環評結果否決了總投資3.3億元的煤炭項目。山東省將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2007年,僅省環保局就否決或暫緩審批建設項目36個。重慶市通過環評否決了民豐農化公司農藥廠等一批項目,保證三峽庫區水質安全。
我國還查處了一批違法企業,有效減輕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2005年至2006年,原國家環保總局依法查處了總投資超過600億元的違反環評法的項目。2006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全國9000多個新開工項目依法開展了環保專項清理檢查,對不符合環評要求的1194個項目進行了查處。近3年來,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環境影響嚴重的500余家礦山企業進行了整頓和規范。
據介紹,最近,環境保護部組織開展了對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等7項規劃的環評,有效推動了災區恢復重建中的環境保護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建議,盡快啟動重點地區和重點流域的規劃環評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作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報告時,建議盡快啟動重點地區和重點流域的規劃環評。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在各地進行環評法執法檢查時發現,不少部門和地方反映流域水污染問題嚴重,治理效果不穩定。部分專家和干部建議不僅應從流域規劃,還應結合流域管理體制,研究流域統一協調管理體制,落實環評法的有關規定。
陳至立在報告中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涉及群眾飲用水水源地等重點地區的規劃環評,對環境容量和資源承載力進行科學測算,做到規劃編制與環評編制同步開展,嚴格標準,跟蹤評價,確保飲用水安全。
此外,陳至立表示,關于對生態脆弱區等的規劃環評工作要城鄉統籌、有計劃開展,從源頭上防止對重點地區的生態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