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至18日,由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帶隊的2008環保專項行動第三督察組對江西省進行了環保專項督察。針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督察組要求江西省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并加快環境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的完善。
在江西督察期間,督察組對南昌市、九江市的2個飲用水源地、3家城鎮污水處理廠、2家生活垃圾填埋場、1家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和2家企業的污染治理和環境整治工作進行了實地檢查,發現個別企業仍有環境安全隱患問題。
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中,江西省重點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填埋場及重點流域進行了專項整治以及后督察工作,取締飲用水源地違法建設項目45個,關停廢水長期超標排放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造紙企業46家,并對“五河一湖”兩岸1公里范圍內的造紙、化工、污水處理廠及排放涉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建設項目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取締關閉、停產治理環境違法企業139家。
在督察組對江西省督察情況反饋意見會上,督察組充分肯定了江西省在飲用水源保護、污水處理、垃圾填埋場及重點流域等專項整治工作所作的成績,同時也指出在此次督察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如部分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措施尚未落實到位;城鎮污水處理廠難以充分發揮效能的問題還比較普遍;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漏液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問題還比較突出等。
對此,江西省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好督察組提出的整改意見,進一步加大對環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加快環境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的完善,并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切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