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排污權交易是個世界難題,目前美國也只是在試點,中國明確推出流域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試點在世界尚屬首次。!”國家環保部環境規劃院水環境部主任李云生日前對時代周報談及這一開先河的事跡,他神情凝重,絲毫沒有先鋒者的喜悅與自豪。
記者從國家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獲悉,太湖流域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已進入準備階段,各項政策、技術細節已經基本到位,預計2009年全面啟動實施。然而專家坦言,對于亟待拯救的太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并非一個包醫百病的“萬驗藥方”。
太湖試點不看好
據悉,中國水污染物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框架設計總體思路為:以流域為管理單元,根據總量減排管理設定的階段水質管理目標,限定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對流域內各排污單位進行初次分配,各排污單位間可以通過市場進行污染物排放權的再分配。
早在1986年,原國家環保局在上海就進行了工業廢水排放權交易試點。上海市環境保護局把總量指標分配給區域內404家企業并核發了排污許可證。接下來浙江省嘉興市做了大膽嘗試,從2001年起,嘉興市出臺多個管理辦法,2007年,嘉興成立了“嘉興市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同在2007年,江蘇省在其制定的《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中明確提出,要通過試點逐步推行區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初始有償分配和交易制度。
長達20多年的試點都集中在泛太湖流域,可見太湖問題是多年糾結人心的頑疾。20多年的試點成果如何?按照李云生工程師的話可總結為“排污權交易取得了初步成效。”
李云生曾組織專家為當地企業算了一筆賬:按COD(化學需氧量)2000元/噸計算,排污權“有償使用”帶來的成本增加僅占企業效益的1%左右,經濟影響很小。“交易”方面的情況分兩種,一方面,一旦企業初始購買的排污權指標用完,轉向二級交易市場購買,此時的交易價格就會高出一級交易市場價格很多,從而帶來較大的經濟影響;另一方面,如果企業積極減排,存有指標余額,拿到二級市場交易就能獲利。
“有一點可以明確,就是即使建成了太湖水污染排放權的交易平臺,其交易量也不可能很大。這樣的交易平臺,長遠看,發展前景并不看好。” 北京師范大學環境學院毛顯強教授不無憂慮地說,排污權交易僅僅是在滿足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實現降低達標成本的一種經濟手段,不是包醫百病的“萬驗藥方”。
李云生工程師也承認,太湖問題很復雜,政府是多管齊下,排污權交易在其中肯定能起一定作用,但作用多大很難預測。目前的重點是做試點后評估,試點前有太多因素不確定,大家只能摸著石頭過河。
監管仍是關鍵
據國家環保部某地區的化工污染企業排污調查(據北京市環保局組織對京郊某區小化工企業狀況進行的暗訪調查發現),一些小化工企業周邊的百姓根本不敢飲用井水,因為某這些企業直接將大型排污口探挖到地下偷排,表面上還打著節能環保的口號主動標識地表排污口,明修棧道,暗度陳倉。面對屢禁不止的偷排,百姓很受傷。
“對污染源的監管是否到位?是否真正對每個排污口都能做到嚴格的實時監控?那些暗藏的排污口都關掉沒有?太湖問題的關鍵在與執法不嚴、監管不力!”毛顯強教授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太湖治理成效不佳的癥結所在。
專家透露,2007年太湖藍藻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實是在“引江濟太”時引入了一股“不明污流”,導致太湖藍藻大面積死亡、發臭,污染了水源。這股“不明污流”同樣說明了一個問題:太湖污染事故是企業偷排猖獗和政府監管不嚴共同釀下的苦果。
在無法全面嚴格監管的現實下,政府只好想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這一招,引導企業主動減排。專家說,這是讓他們嘗到利益甜頭,類似炒股票一樣,發配低價的原始股讓其自己交易去。但是,原始分配難以公平,市場制度不成熟,政府監管不完善等一系列問題讓企業紛紛持觀望態度。
“雖然很難,但是我們仍要摸著石頭過河,審慎樂觀地走下去!”這是國家環保部和江蘇省環保廳共同的心聲。各級政府官員、專家學者都沒有停止探索中國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出路。
“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本身經過嚴格設計后會是個好事,但是一旦失控可能變成壞事。”這是李云生工程師對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政策的客觀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