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環境工作會議精神,十堰市確定了2009年七項環保工作重點。
一是狠抓結構調整和工程減排,嚴格控制和治理點源面源污染,全市主要污染物COD和SO2排放量均下降2%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污染減排目標任務。
二是努力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全面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點源面源污染治理等環境基礎能力建設,強化環境基礎管理,著力提升城市環境功能和環境管理水平。
三是嚴格環境準入,促進又好又快發展。建立總量控制與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將總量控制的要求落實到審批項目管理中,切實做到增產不增污和增產減污。
四是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進《丹庫規劃》項目的實施,加強丹江口庫區、黃龍灘水庫、百二河、泗河等重點流域的水污染防治。
五是加大執法力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
六是實施“六大環保工程”,繼續深化環境保護專項治理。加快黃姜加工、小造紙、小電鍍、城鎮污水及水泥等重點行業的整治,鞏固環保專項治理成果,促進產業水平提升。
七是推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開展以生態村、環境優美鄉鎮為主的綠色創建工作,積極推進鄉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促進城鄉生態系統良性互動,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