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環境保護部按照《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主要經濟運行指標、減排措施落實情況、三大體系建設和運行情況以及核查組現場核查情況等,對自治區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進行認真核查,正式公布自治區2008年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3.18萬噸,比2007年下降3.84%;二氧化硫排放量34.83萬噸,比2007年下降5.81%。自治區超額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化學需氧量削減3%、二氧化硫削減4%的目標任務,繼續鞏固了2007年以來“雙下降”的趨勢,在全國的排名較2007年有大幅度提高,減排成效好于全國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削減率在西北五省名列前茅。
主要做法、措施:一是加強領導,力促成效。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自治區污染減排工作,強化落實節能減排工作的“十大鐵律”和“兩個確保”,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納入黨委、政府年度工作要點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和年度計劃。將火電機組脫硫工程建設、造紙企業堿回收工程建設和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作為2008年為民辦10件環保實事的重要內容,與各市、相關縣及重點減排企業、污水處理廠簽訂了減排目標責任書,落實責任,確保減排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是“三大措施”取得實效。工程減排:以電廠脫硫、造紙企業堿回收和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為重點,2008年,全區共安排工程減排項目89個。所有新建火力發電廠全部配套建設了脫硫工程,并投入穩定運行,全年新增火電機組脫硫能力382萬千瓦,增幅達124%;保留的7家化學制漿造紙企業堿回收工程已建成投運8套,截至2008年底,全區已形成1030噸/日的堿回收處理能力;19個市縣已建成投入運行污水處理廠13座,日處理能力65.5萬噸。結構減排:2008年,全區安排結構減排項目39個,完成率100%。共淘汰關閉55家3.4萬噸/年以下草漿生產裝置和1.7萬噸/年以下的化學制漿生產線;關停200MW小火電機組;取締關閉千噸以下淀粉加工企業1700余家。管理減排: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堅持把不突破環境容量作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將鐵合金、電石類、水泥、火電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審批權全部上收自治區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強化環境執法監察,加大對污染源的日常監管,強化企業達標排放;創新減排工作機制,在全國率先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建設進度警示制度》,不定期向各市發布減排工程進展警示通知;建立減排激勵機制,制定《自治區主要污染物減排獎勵辦法》,對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獎勵。
三是 “三大體系”建設形成長效機制。建立了污染減排目標考核體系。自治區政府將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減率作為各市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約束性指標。完善了減排統計體系。建立了自治區污染減排統計月報制度和重點污染減排工程月報制度。建設了減排監控體系。自治區及四市環保部門污染源監控中心全部建成并聯網,實現了對47家重點排污企業的實時在線監控,另外,還對18家重點企業同步安裝了視頻監控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