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食物鏈和動物健康常務委員會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或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裝的最大遷移限量,規定食品包裝印刷油墨材料內,這兩種物質總的遷移極限值須低于0.6毫克/公斤。
據了解,印刷油墨應用于幾乎所有的食品包裝,因其含有重金屬、殘留溶劑、有機揮發物以及多環芳烴等大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可通過化學遷移對食品造成污染,其中苯類殘留對人的危害最大,易引起癌癥一類疾病。國際上對印刷油墨的極限值、允許或禁用的含有物質和評定方法尚未建立共識標準,我國在該方面的法規也處于真空狀態。
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泉州食品出口企業應及時掌握進口國最新要求,提早應對,避免損失。用安全、低風險、環保的材料替代受限制或可疑的包裝材料,尤其是承印廠商必須確保達到相應標準,食品出口企業在訂制包裝物時,要將進口國最新要求告知包裝生產企業,加強包裝物的采購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