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5月22日發布的“渤海水污染防治審計調查結果”顯示,中國環渤海地區部分地方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工業和生活污染仍比較突出。
審計署于2008年3月至9月,對環渤海地區2006年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重點調查了天津、大連、營口、盤錦、錦州、葫蘆島、唐山、秦皇島、滄州、濱州、東營、濰坊和煙臺13個市。
審計發現,2007年,上述13個市中有7個市的城市污水處理率低于全國60%的平均水平。與2005年相比,2007年13市城鎮生活污水中排放的化學需氧量(COD)增長7%。
審計調查的51座已運行污水處理廠中,有18座處理后的水質和污泥不達標。審計抽查的10座垃圾處理場,有6座將收集的62萬噸垃圾簡易填埋或露天堆放,占收集總量的31%。
2007年,13市正常生產的180戶國家重點監控廢水排放企業中有41戶廢水超標排放,其中35戶屬于石油化工、造紙和印染等污染物排放大戶。13市的34個經濟開發區中,有15個開發區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有4000萬噸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358個建設項目未按要求進行環評,727個已竣工項目未進行“三同時”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