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1日起,一次性紙杯必須加貼QS標志才能生產、銷售和使用,但記者8日調查發現,雖然新規定已實施一周,但有相當一部分紙杯仍在“裸奔”。對此,市質監部門表示,9月1日之后生產的紙杯若無QS標志,生產企業將被面臨最高20萬元的重罰。
記者對島城多家賣場進行了調查。在東部家樂福、佳世客等幾家賣場,記者發現,除了妙潔等品牌的紙杯上印有QS標志外,其他像“金潤來”等品牌的紙杯上都沒有發現QS標志。記者查看部分未貼QS標志紙杯的生產日期時,發現有少量是9月1日之后生產。
而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自9月1日起,列入QS準入制度管理的紙杯、雪糕包裝紙等食品用紙包裝和食品用紙容器,必須加貼QS標志才能生產、銷售和使用。
對此,市質監稽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9月份之前生產的紙杯,如果沒有QS標志但在保質期內仍可以暫時銷售,但9月1日之后生產的紙杯將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若有生產企業未獲得QS認證生產一次性紙杯,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質監部門提醒說,根據國家規定,一次性紙杯的生產要用100%純木漿,而符合標準的純木漿每噸要8000多元。市民購買一次性紙杯時,應提防“低價陷阱”,購買有QS標志的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