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山東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雖然小清河水質持續改善,但檢查組仍發現,部分河流斷面水質不達標,部分城市污水處理能力仍然不足。
小清河水質持續改善
據環保部門監測,2008年小清河COD排放總量為11.16萬噸,比2005年削減了17%。本次檢查中,省環保監測站進行的實地抽查與常年監測結果相吻合,反映了水質持續改善。
部分河流斷面水質不達標
檢查組發現,小清河流域內污染負荷仍然很重。
根據檢查組通報的檢查情況,今年1至4月份,東營織女河、濟南市辛豐莊、淄博市孝婦河前芽閘、濰坊張僧河、濰坊陽河蘇廟氨氮濃度均未達到省里制定的水質改善最低目標。
同時,小清河流域部分城市污水處理能力還不能滿足環境需求,已經建成的個別污水處理廠負荷運轉率低于75%。由于流域內傳統產業密集,造紙、化工企業眾多,結構性污染依然嚴重。流域內廣大農村地區化肥、農藥施用量多,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量大,面源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
專家建議建立流域限批制度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建議,要加強河流斷面監管,確保治污責任落實到位。要建立流域限批制度,把斷面水質情況和排污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
同時,各市要依據標準,抓緊排出需要進一步治理的企業名單,全面實行新一輪限期治理,確保達標排放。并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從源頭上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