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經擁有近200萬公頃桉樹速生豐產林,且每年仍以大約20萬公頃的速度發展。其中大部分為近十幾年來發展起來的、以制漿造紙和人造板為目的營造的工業原料林。這一新興的木質原材料生產方式(國外叫木材培育產業—ligniculture),由于其發展的迅猛和高效,引起了是否有損于環境的懷疑,為此,已多有科學工作者加以辨明。本文要說明的是,發展桉樹人工林,除了具有常規的經濟效益之外,其實還是一種高效的森林碳匯,大規模地發展桉樹人工林,是吸收溫室氣體、抑制氣候變化的有效舉措。我們應當高度評價桉樹林的這一功能。
一 美國Texarkana造紙廠碳匯率的先決條件
現在任何一種理性的社會生產,都要用環境效果評判。譬如,如果在總體上你的生產對于二氧化碳的吸收多于排放,那就是理性的,否則,就應當采取措施加以平衡,通常是出錢購買別人的碳匯,讓別人用你的這些錢替你吸收排放的溫室氣體。這源于在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背景下,生產的外部性正在被逐一內部化。那么,什么是外部性呢?舉個例子來講,你的企業的生產,雖然增加了個人財富,但同時卻占用了公共環境資源(當然有的生產則是增加了環境資源)。過去,你對于這些公共環境的污染或消耗是不用付費的,當然,如果你改善了環境,也不會有人給你補償。但我們的地球家園就是在這樣一種破壞了無需賠償、增加了無人補償的機制下,在短短的三兩百年間,就損毀了可持續性。現在,我們就正吞噬著自己釀成的環境苦果。外部性有經濟外部性和不經濟外部性,無論哪種外部性,過去都是處于市場失靈和政策失靈狀態的,都是市場不管、政策不問的。這樣的日子正在消失,對于社會生產的外部性的內部化,作為一種新的理念,正在轉化為政策和市場。由此我們也應當以新的觀念評判林業,包括桉樹工業原料林的發展。可以說,如果從碳匯觀點看,發展桉樹林是一項極具公益的事業。
有這樣一個例子。有人研究了美國德克薩斯州Texarkana 造紙廠的碳匯率。所謂碳匯率,就是一個企業(或一項生產)的碳儲存量與碳泄漏量之比,它反映一定年份中所涉生產企業的碳儲存和碳泄漏情況。這個廠的規模很大,1998 年使用了130 萬干噸的木材制造了55.6715 萬干噸紙制品。造紙廠從德克薩斯等4 個州的75 個縣獲得原料。相關伐區1998 年固定了0.35 億噸碳,其中采出的木材含有0.106 億噸,每公頃原料林固定二氧化碳平均3.68 噸。


圖1 1998 年Texarkana 造紙廠物流和能流的碳量(百萬噸)
*包括了300 萬噸碳的校正因子
圖1描述了Texarkana工廠的各種碳匯流量。表1為Texarkana廠的估算結果。
當應用最保守假設時,計算結果是1.38的碳匯率,說明工廠所涉伐區內新增立木的含碳量大于森林經營、林產品加工、使用和處理所排放的總碳量。如果按最積極的假設,碳匯率則為3.0。但是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原料林必須有很高的生長率。這就是說,森林不良經營、災難事件(如病蟲害等)等會使得工廠的碳匯率小于1。
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就是從森林培育到木材加工的整個鏈條看,要得到大于1.0 的碳匯率,就必須提高原料林的經營水平。如果我們培育的森林不被采伐,那么森林碳匯通常是積極的(除非老齡林),但如果我們要采伐利用,則必須盡可能提高森林生長量,問題是,我們的森林不可能不利用。
二 顯要的桉樹碳匯潛力
由我國執行的全世界“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第一個森林碳匯項目(廣西珠江流域),就是采用了桉樹作為造林樹種之一。它包括巨尾桉造林500公頃,馬尾松×桉樹500公頃。澳大利亞太平洋電力公司1998年在該州種植了1,000公頃桉樹,以取得4.5T/ha年的碳排放權。這樣的例子不少。
以此推算,我國現有桉樹人工林200 萬公頃的年碳匯是900 萬噸。剛果的桉樹工業原料林生長量是35m3/公頃年,碳匯量是8 噸/公頃年,如果我國的桉樹林達此水準,則年碳匯總量是1600 萬噸。
有研究表明,我國1949-1998 年主要生態治理活動的吸收匯總量1.2261 億噸碳,相當于平均每年從大氣中吸收245 萬噸碳。根據"中國氣候變化國別研究"項目(2000)估計,我國1990 年林業活動凈吸收碳0.86 億噸,相當于我國能源與工業部門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15%。
照此推算,上述200 萬公頃桉樹的每年900 萬噸或者1600 萬噸的桉樹碳匯,相當于1949-1998 年我國50 年年均碳匯量的3.67-6.53 倍,相當于1990 年全國森林碳匯總量的10.46-18.6%,相當于僅桉樹就吸收了全國能源和工業部門當年碳排放總量的2.79%。要知道,中國的森林總面積約為1.34 億公頃。200 萬公頃的桉樹林,僅是其中的0.15%的面積。
《京都議定書》規定1990 年以后各國的植樹造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并入排放減量值計算。《京都議定書》生效后,森林資源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理論上已經成為一種可在國際間交易的商品。已知巴拉圭碳匯價格為0.14 美元/噸,哥斯達黎加為1.46 美元/噸,洪都拉斯約為3 美元/噸,俄羅斯約為3.75 美元/噸。歐洲國家一般為4-10 美元,也有100 美元的例子(瑞典)。我國官方沒有規定碳匯價格,但專家多次討論,認為10 美元比較合適。以此計算,理論上,我國200 萬公頃桉樹每年的碳匯總價值應當是在0.9-1.6億美元之間。
上述數據僅是一個較隨意的推斷,真正科學的數據應當是經過嚴謹研究的。不過,由此粗略的推斷也可以看出,桉樹工業原料林,特別是那些經營好的原料林,應當是我國通過造林吸收二氧化碳(間接節能減排)的一個戰略舉措。如上所述,如果木材工業,特別是制漿造紙工業,采用產自于一般森林的木材原料,那么在一個森林經營與木材加工的完整鏈條上,林業很可能就成為凈碳排放部門(就是森林吸收的碳,低于經過一系列加工過程以后排放的碳量),很可能是只有采用那些來自于高度集約經營的人工林,特別是桉樹工業原料林的原材料,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碳匯機制。
這就是我們積極評價桉樹的原因。(侯元兆)
作者簡介:侯元兆,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林業經濟學會副理事長,科技信息研究所副司級調研員。曾任林業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長、原國家林業部科技委委員、中國林學會林業情報學會常務副理事長、原林業部科技情報中心常務副主任等職。畢業于法國南錫林學院,師從著名國際桉樹專家B.MARTIN研究桉樹育種栽培和該校校長J.MILITON研究林業發展問題。回國后致力于國內的無性系林業發展,并與同事一起用12年的時間在海南省建立了國際著名的森林分類經營示范。曾考察過歐洲、南美、北美、非洲和亞洲的很多地方的林業發展。重點研究熱帶林業,著有《熱帶林學—基礎知識與現代理念》等十多部著作。1999年提出了《中國南方現代林業產業帶發展研究報告》,為國家決策部門采納,成為制定中國“重點地區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工程規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