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月將欠款大股東青州造紙告上法院到2009年年報公告中稱大股東1.7億元占款難收回令青山紙業業績“雪上加霜”,青山紙業對大股東可謂“深惡痛絕”。今日,雙方終于有了較為妥善的解決方案。 青山紙業披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股東青州造紙經營性欠款以“以資抵債”方式償還。 截至2010年6月30日,青州造紙欠青山紙業債務為25071萬元(含息),其中本金17349萬元,利息7721萬元。根據協議約定債權比例計算,青山紙業可獲抵償資產值為12971萬元。以抵債形式接收的青州造紙資產價格以相應的評估值為計算依據資產值計35586萬元。超出公司可獲償還債權的部分,即22615萬元由青山紙業以現金方式支付給青州造紙,再扣減青州造紙應付的職工安置補償費、訴訟費和保全費元后,青山紙業實際應支付金額為17505萬元。 青山紙業還披露了《關于實施制漿系統技改項目的議案》,公司擬投資49764萬元淘汰現有年產11.5萬噸蒸煮系統、新增一條年產9.6萬噸漿粕生產線。(趙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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