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宜賓市林權制度改革在抓好完善主體改革的同時,堅持把工作重點轉到抓好配套改革上來,森林采伐、生態補償、森林保險、林權交易、抵押貸款等試點與探索取得新進展,受到國家、省上的肯定。宜賓市宜賓縣、興文縣被國家林業局推薦評選為“林改百強縣”。
一是精心組織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試點。為了搞好珙縣、屏山縣試點工作,市委、市政府及林改主管部門高度重視,組織專題研究,指導兩縣編制試點方案,督促兩縣按批準的方案開展試點,已初步建立了森林采伐管理新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即建立采伐指標公開、透明、公正的分配方式;建立有利保護森林資源和方便林農的簡便高效的審批機制;即建立簡化作業設計和更新保障制度;即建立采伐指標分配、采伐管理、責任追究等監督體系!
二是規范管理集體林權林地流轉。珙縣、屏山、興文、翠屏區、宜賓縣等區縣政府制定了《林權流轉管理辦法》,逐步規范林權流轉程序。據統計,全市已流轉集體林地71.1萬畝,占集體林地面積的10.05%,基本杜絕了“流轉面積過大、周期過長、價格過低”等損害林農利益的現象。
三是引導發展林業專業合作社。加大宣傳、引導、指導力度,引導林農走聯合發展之路,全市相繼成立了一批農村林業專業合作社,全市已建成各類林業專業合作社68個,發揮了良好的帶動輻射作用。如翠屏區明威鄉鴻鑫種植專業合作社、高縣興竹竹業經營專業合作社、長寧美川林業合作社等,農戶以林地經營權流轉或入股,責權利分配按章程合同予以明確,入社林農十分踴躍,僅這3個合作社已集中土地45000多畝,初步實現了規模化經營!
四是逐步完善林權抵押貸款制度。按照《關于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由市人行牽頭,召開了市財政局、原市林業局和幾家市級金融機構、財保公司負責人,專題研究制訂了我市金融信貸支持林改、扶持林業發展的意見。據不完全統計,全市農行、農村信用社、農發行、商業銀行、郵政銀行等金融機構已經發放林權抵押貸款8000多萬元,有力地支持了林業建設。
五是積極推進森林保險試點。為了切實保障林農利益,分散林業投資風險,積極探索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翠屏區、南溪縣、高縣先后啟動了森林火災保險,參保面積已達10萬余畝。南溪縣、珙縣生態公益林補償試點繼續深化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