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記者從寧夏環保工作會議上獲悉,環保部初步考核認定,寧夏超額完成“十一五”減排任務。自治區領導齊同生、何學清、張樂琴出席會議。
國家環保部近日初步認定,自治區全部超額完成2010年和“十一五”污染減排任務,全區環境質量繼續穩步改善,國家環保重點城市銀川、石嘴山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級天數分別占全年總天數的91%和88%,吳忠、固原、中衛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級天數分別占全年總天數的89%、92.3%和86.8%。黃河寧夏段三類以上優良水質斷面達100%。其中,2009年減排雙指標雙雙下降,降幅列全國第二和第四。
“十一五”期間,自治區制定出臺了節能減排“十大鐵律”、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等,多項工作走在西北地區前列。直接投入環境污染治理資金116億元,占全區國內生產總值的2.2%;淘汰關停工藝差、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企業1900余家;1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設施;關停小型造紙企業60家,現有7家規模以上化學制漿造紙企業全部建成堿回收工程;新增城市污水處理廠22座,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人均污水處理能力高于西北地區平均水平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