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9日從商務部獲悉,3月25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在日內瓦召開例會,通過了中國訴美國反傾銷和反補貼(簡稱雙反)措施世貿爭端案上訴機構報告。上訴機構支持了我國在公共機構和雙重救濟等核心訴點上的立場,推翻了此前專家組的有關結論,裁定美涉案的4起雙反措施違反世貿規則。
3月11日,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發布了中國訴美國雙反措施世貿爭端案裁決報告,支持中方有關主張,認定美方對中國產標準鋼管、矩形鋼管、非公路用輪胎和復合編織袋采取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以及“雙重救濟”做法,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此案是中方運用世貿規則維護權益的重大勝利,也會極大增強世貿成員對多邊規則的信心。希望美方盡快執行世貿組織的裁決,改變對中國出口產品采取的錯誤做法,確保公平貿易環境,維護中美經貿關系穩定健康發展!
四起案件“打包”申訴
新聞回放
所述4起案件,正是美國2006年11月對我銅版紙發起反傾銷、反補貼的雙反措施后,發生的第二、三、四、五例案件,這4起案件由商務部于2008年12月9日,“打包”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申訴!
據了解,美國商務部在該4起雙反案件中,認定中國商業化運作的國有企業構成了所謂的“公共機構”,并認為中國國有企業提供原材料構成政府“財政資助”。
2009年3月4日,世貿組織正式就此案設立專家組,展開調查。
2010年10月22日,專家組發布調查報告,部分支持中國主張。同年12月1日,中國正式向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提出上訴!
2011年3月11日,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發布了中國訴美國雙反措施世貿爭端案裁決報告,支持中方有關主張!
裁決報告否定了專家組此前對“公共機構”作出的定義,推翻了專家組在此基礎上作出的判定。認定美國商務部將中國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定義為“公共機構”,并據此采取“雙反”措施的做法與世貿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不符。
在“雙重救濟”問題上,上訴機構同樣推翻了專家組此前判定,支持中方的主張。上訴機構認為: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產品在基于非市場經濟方法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同時采取反補貼措施,存在“雙重救濟”的情形,進而導致對來自中國的產品不當征收反補貼稅,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判例價值影響深遠
據業內人士介紹,美方在公共機構認定方面,把我國的國有鋼廠、國有商業銀行等都認為是政府公共機構。美方認為,即便中國鋼廠購進焦炭、鋼坯等原料來自民營企業,但生產所使用的水電煤氣因為來自于國企的供應,所以都算作是國家補貼。中國的企業獲得國有銀行的貸款,也被作出一樣的判定。
知名反傾銷法律專家、南開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程寶庫教授認為,美國商務部將中國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定義為“公共機構”,并據此采取“雙反”措施,這種做法與世貿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不符。因為在《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的定義中,公共機構是指執行政府公共政策的機構,若想將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認定為“公共機構”,不能簡單地根據這些企業和銀行股權的所有制性質,而要看它們的經營目的。中國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都是以追求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性實體,當然不應該被認定為“公共機構”!
據了解,在此案中,薄壁矩形鋼管的中國涉案企業,被判定2.17%至200.58%不等的補貼幅度,以及249.12%至264.64%不等的傾銷幅度;標準鋼管中國涉案企業的反傾銷、反補貼終裁稅率,更分別高達69.20%至85.55%不等,和29.57%至615.92%不等。不少對美出口企業直言,這種條件下產品出口美國不可能不虧損!
對此,程寶庫認為,“雙重救濟”屬于過度救濟,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產品在基于非市場經濟方法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同時采取反補貼措施,當然存在“雙重救濟”的嫌疑。早在關貿總協定時代,基于非市場經濟方法采取反傾銷措施不得同時采取反補貼措施,就已經成為公認的準則。近年來一些WTO成員方企圖推翻這一準則,引起了我國政府和學者的高度關注。上訴機構的裁決,顯然是對這一準則的“司法”肯定!
根據美國反傾銷的一般調查程序,美國商務部首先對美國企業的申訴進行初裁,若初裁損害成立,商務部將對中美的生產商、進口商、中國的國有銀行以及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問卷調查,做出最終裁決。中國企業若不滿,可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上訴,或到世界貿易組織申訴!
據程寶庫介紹,在雙反案頻出后,中方的應對同時走了兩條路線。一是像河北興茂輪胎公司那樣,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質疑雙反的合理性,二是由政府部門出面,向WTO進行申訴,F在看來,兩條線都有了不錯的結果!
業內知名反傾銷專家、北京環中律師事務所的王雪華律師認為,美國商務部除針對前述四項產品采取雙反措施外,近年來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了二十余起雙反調查,其做法基本無異。此次世貿組織上訴機構針對中方提出的上訴申請作出的裁決,或可在未來美方提出、判定案件時產生影響。因為作為一個判例法國家,中方訴美雙反案最終取得勝利,將被引為先例!
因此,這也成為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裁定美國商務部(DOC)應撤銷“興茂輪胎案”的反補貼法令以來,中國反對美國雙反措施爭端的又一次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