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4日,株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姜玉泉一行赴茶陵,就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進行執法檢查。
“十一五”期間,茶陵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以飲用水源保護流域治理為重點,突出治理了洣水流域的造紙、磁選等行業。關閉“康華化肥”等污染大戶,取締“一星紙業”等11家造紙企業,整頓磁選企業21家,限期搬遷了“大地鎢業”等污染企業。
在農村生態環境方面,該縣大力開展清潔家園行動,對農村垃圾衛生清理進行徹底整治,現有100個村實現了達標,農村臟、亂、差現象得到有效整治。今年將完成100個村的建設任務。
姜玉泉說,進一步深入推進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茶陵要注重教育引導,轉變觀念,強力整治污染企業,全面保護生態環境,做好農村垃圾處理,提升管理水平,造福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