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30日從浙江省環保廳獲悉,今年上半年浙江省處罰環境違法企業4009家,罰沒收款19729.388萬元。浙江省環保廳聯合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配合參與整治行動,截至8月15日,行政或刑事處罰案件達759件,行政或刑事拘留170余人。
浙江通過環境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和懲處了一大批影響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危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了環境安全。
針對排污總量超標、污染整治不到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信訪糾紛多發或久拖未解決的區域,浙江啟用“區域限批”的手段來強化執法力度。如對紹興縣印染行業、富陽市造紙行業執行的“區域限批”,有效地促使了當地加強污染源頭控制。通過整治,紹興縣共有45家企業淘汰落后和非法產能908臺(套)、印染加工產能7.1億米,否決污染項目23個,對印染、化工等140家企業進行了“三同時”驗收,并已于2010年10月“摘帽”;富陽造紙行業淘汰關停生產線205條,關停產能237萬噸,實現“十一五”期間COD總量削減30.11%的顯著效果。
在加大環境執法監管的同時,浙江省環保廳聯合發改、經信、公安、監察、衛生、建設、安監、工商、電監辦等部門參與整治行動,合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如2011年3月,余姚市人民法院行政庭配合環保局對轄區內因違法受到處罰但尚未履行處罰決定的5家企業進行了強制執行,并對其中一家仍在繼續生產的非法加工點業主實行了司法拘留。在多部門的執法聯動在實踐中體現出了顯著的成效,有力推進了各重污染行業的污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