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然而河北任丘市環保局不但沒有對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做到統一的監督管理,反而被村民質疑充當污染企業的保護傘。“救救我們,我們實在無法生活了”近日記者接到任丘市心中驛鄉南馬辛莊村村民及周邊村群眾舉報,反映任丘市心中驛鄉南馬辛莊村村東有一家造紙廠天天向廠南側大坑排放渾濁污水,氣味刺鼻難聞,嚴重污染了周圍壞境,影響了村民的正常生活。群眾多次向環保局舉報反映,然而任丘市環保局只知道收費或者罰款,并不對造紙廠進行查處。環保局收費后默許造紙廠非法排污,間接充當保護傘;環保局放水養魚罰而放之,使周圍更多的群眾生命安全正在遭受危害。”因事關三農及社會穩定,被內參編輯部特派調研人員對此進行了實地調研。
調研人員在舉報人的帶領下來到南馬辛莊村,調研人員在現場看到,這是一家無名的小造紙廠。在現場調研人員看到,黑色的污水存滿了企業南邊的大坑,氣溫刺鼻難聞。
一個不愿意透漏姓名的村民告訴調研人員:“這家造紙廠已經存在好幾年了,白天晚上不停的干,幾乎沒有停止過生產。”
“因為受到了造紙廠的污染,周圍的莊稼都不通程度的減產。”一位村民補充到。
國家為了保護環境制定并頒布了環境保護法,同時在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也指出:要保護環境,一要繼續抓好治污減排。二要深入開展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三要積極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與土壤污染防治,加快解決農村環境突出問題。四要增加投入,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加強環境維護能力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監督。
然而為什么任丘市小造紙廠還在肆無忌憚的生產非法排污呢?
做為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任丘市環保局是否真正履行了自己的職責?
河北省任丘市小造紙廠嚴重污染環境,環保局監而不管、以罰代管,環保局領導被當地群眾指為污染企業保護傘,嚴重失職、瀆職。此事應該是一個典型。在此希望國家環保部及省有關部門給予高度重視,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盡快啟動問責制。要加大問責力度,對有關責任領導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