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我市餐飲服務單位使用和銷售的乳制品、豆制品、燒鹵熟肉、一次性包裝材料等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開展了抽樣檢驗,發現近兩成的一次性紙餐具含有熒光物質和重金屬。
此次共抽檢紙包裝(紙盒、紙袋等接觸食品的紙制品)、一次性紙杯、塑料一次性餐飲具(塑料盒、塑料杯、塑料袋等)等一次性食品包裝材料共抽檢60批次,檢驗合格49批次,抽檢合格率81.7%,不合格項目主要為紙包裝檢出熒光性物質和重金屬鉛含量超標。熒光性物質不合格,說明生產企業在食品包裝紙中加入了有害化學物質熒光增白劑。記者在不合格名單中看到,使用不合格包裝紙的餐飲企業多為糕點店。如美心食品第三分店的西餅紙盒、南山區問香烘焙坊一次性紙托、羅湖區家樂餅屋的風車杯、福田區金蝶軒蛋糕面包店的一次性包裝紙等都為不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