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出版越來越紅火,不過傳統作家們卻很難興奮起來。2010年數字出版產業整體收入達到1051億元,年增速為49.73%。這樣大的絕對值和增速卻并沒有讓傳統作家分得多少羹,很多作家都沒有拿過數字版權收入,即使拿到過,數字也少得可憐,名氣很大的作家也是如此,傳統作家們對數字圖書出版充滿了不信任感。不過,面對數字出版這股大浪潮,面對主動找上門來的數字出版人,作家在猶疑的同時心里也產生了一絲期許:以往數字版權如同雞肋,但在將來或許真的能帶來穩定收益。
收入真的很雞肋
年賺幾百萬的作家不在少數,但是能從數字版權上大賺的國內傳統作家,目前尚未聽說。數字出版研究機構百道網CEO程三國對《IT時報》記者表示,“傳統作家的數字出版收入是很少的,這塊只能算是非正常收入。”
韓寒作為國內最知名作家之一,在2007年曾公布過自己的收入情況。韓寒一年的紙質書籍版權收入大約為200萬元,韓寒并未透露自己在數字版權上有多少收入,而據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此前透露,韓寒一年的數字版權收入也就1000多元。
去年以來,陸續有作家抨擊數字版權收入過低。學者易中天去年6月在北大數字版權研究基地論壇上稱,“我不知道啥叫數字版權,反正我還沒拿到數字版權的一分錢。”緊接著有人問他損失了多少,他笑答:“可能又丟了一棟別墅!”暢銷書作家饒雪漫曾表示,自己簽了無數數字版權合同,至今只拿到幾千元。今年5月,慕容雪村更是披露了一個“驚天消息”,他與盛大文學簽訂了《原諒我紅塵顛倒》獨家網絡授權,但三年里分成只有300元。慕容雪村當時稱,雖然沒期待有多高的收入,但也沒想到會這么少,“聽到這消息滿身冰涼”。
不久前推出暢銷書《南渡北歸》的作家岳南也是如此,“數字版權收入少得可憐”,他向記者訴苦。三四年前,岳南將自己所著的10本書的數字版權授予某文學網站,以章節的形式在網站上連載,通過讓消費者點擊閱讀獲取收益,然后再分成。“但是直到現在,我大概只收到2000多元的匯款單。他們分兩次匯過來的,每張匯款單上只有1000多元”。
湖南作家朱金泰是國內作家中維護版權利益最積極的人,之前因為發現自己的作品《趕尸筆記》在百度文庫上被侵權盜版,他將后者告上法庭,和解后獲賠2萬元。如果算上這2萬元,朱金泰的數字版權收入在國內作家中算是較高的。但實際上,通過正常數字版權授權他獲得的收益也是少得可憐,“去年我將自己新寫的一本官場小說授權給某門戶網站,進行連載,收益非常低”,朱金泰對記者說道。
最怕分成不透明
因為收益太低,所以一直以來,傳統作家們對數字版權并不太關心,甚至有些排斥。相比對傳統出版社的信任,作家們對數字出版機構明顯不信任。
“我一直覺得做數字出版的公司中,騙子有很多。他們就是騙了作家,來為自己盈利,他們剛開始的時候說得天花亂墜的,但是不久就原形畢露了”,岳南有些激動地說。他表示,數字出版行業目前還不成熟,比較混亂。朱金泰也說道,“我跟我的版權律師也談過,數字版權這塊還是有點亂,管理很亂。”
朱金泰和岳南都表示,不相信數字出版主要是其中收益分成很不透明,雖然雙方之間會約定分成比例,但是到底有多少人閱讀、多少人下載、總體收入多少,完全是由對方說了算。“比如對方說你的書今年只賣了1000元,你也沒法反駁他,你根本掌握不了具體數據,收益多少完全由對方說了算。”朱金泰說。
岳南則建議作家們要有兩手準備:抓住首付,看淡分成。“數字出版可以,但是要付出令作家們滿意的首付款,或者說訂金。而分成是沒譜的事情,分多少完全是對方掌控。不像實體書,出版社說印了多少,你還可以去印刷廠查一下,但是數字版權這塊,我們根本沒法查。”
誰能讓作家信任
雖然排斥,但數字圖書是大勢所趨,傳統作家們對數字版權的心態正發生一絲變化:數字版權放在自己口袋中也不會產生任何收益,不妨去試一試。
去年7月,在美國極有影響力的文學經紀人安德魯·懷利宣布拋開傳統出版商,成立出版公司專營數字版現代文學經典,首批推出17位名作家的20部作品,以每本小說9.99美元的價格,獨家銷售給亞馬遜的Kindle電子書平臺。與此同時,越來越多作家直接跟電子書機構簽出版協議,或者將紙質書版權與電子書版權分開賣,而不再把版權全部賣給傳統出版社。
在國內,也有不少作家在向數字出版靠攏。去年9月,伊能靜發行新書《靈魂的自由》,同時將電子版放到了番薯網上。而據盛大方面的介紹,目前包括王蒙、劉震云、麥家等一大批當代著名作家作品,都已與盛大文學簽約,運作他們作品的電子版權銷售。
“我的四本書的數字版權目前都在我手上,現在有幾家公司來跟我談,但是沒有談好。”朱金泰說道。朱金泰和湖南一家出版社很熟悉,出版社人士告訴他,他們手頭有一本不知名作者寫的書被放在了手機閱讀的平臺上,沒幾個月,作者就分成了上萬元。這讓朱金泰意識到數字版權是能產生經濟效益,而且是不菲的經濟效益。“反正我的數字版權放在這里也沒有用,只要能規范操作,我還是愿意合作的。”即使對于他正在委托律師起訴的蘋果公司,朱金泰也不排斥與之合作,“我們不是敵人,不過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解決問題。”
雖然對數字出版不太信任,但是岳南也在頻頻嘗試,“現在這個行業越來越火,競爭更激烈,企業也許會自律一點。”數月前,他和某家網絡公司合作,將兩本書的數字版權授予對方,由對方在電信運營商的移動閱讀平臺上進行運作,“年底時進行收益分成,現在收益多少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