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款紙尿褲,品牌完全不一樣,廠家也不一樣,但是外包裝卻很神似,于是,一場官司在所難免。
13日,東莞百順紙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順紙品”)訴泉州市洛江恒X衛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X公司”)及東莞匯X貿易公司侵權案,在東莞中院進行審理。
最終,經過庭前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兩被告停止侵權,同時,百順紙品獲賠5萬元。
產品包裝被侵權
莞企索賠200萬
百順紙品稱,其在2001年注冊“茵茵”商標,該品牌獲得“國家免檢產品”、“中國優質產品”、“廣東省著名商標”等榮譽。2005年10月,該公司自主研發“茵茵”紙尿褲,并采用自己獨特的產品名稱、包裝及版式設計,隨后投入生產,面向全國市場進行銷售。而為了擴大品牌知名度,該公司稱幾年來花費幾百萬元進行廣告宣傳。
百順紙品訴稱,他們在市場上發現一款叫“比X酷”紙尿褲,無論從包裝版式圖樣,還是從背景顏色、字體設計,均無一例外地模仿“茵茵”紙尿褲。百順紙品認為,這不僅造成消費者的誤認,同時給其市場造成惡劣影響。
于是,百順紙品將“比X酷”紙尿褲的生產商恒X公司和經銷商東莞匯X貿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銷毀侵權產品,同時索賠200萬元。
庭前達成調解協議
兩被告共賠5萬
13日上午,東莞中院民三庭準備開庭審理此案。在開庭之前,主審法官進行庭前調解。
經過約半個小時的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恒X公司和東莞匯X貿易公司停止使用與百順紙品產品的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相同或近似的產品名稱、包裝、裝潢,同時,恒X公司賠償4.5萬元,東莞匯X貿易公司賠償0.5萬元,這筆款項兩被告必須在今年7月12日之前支付完畢,如逾期,百順紙品有權按照上述賠償金額的雙倍要求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