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印發的《關于中小學教科書實施綠色印刷的通知》(新出聯〔2012〕11號)中規定,到今年秋季,各地中小學教科書中30%應采用綠色印刷,再經過1年—2年基本實現全國中小學教科書綠色印刷全覆蓋。中小學教科書實施綠色印刷的范圍包括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所有教科書。三部門將于5月聯合舉辦中小學教科書實施綠色印刷啟動儀式。
《通知》發布了103家已獲得綠色印刷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印刷企業名單,并規定采用綠色印刷的教科書封底左下角將印制中國環境標志,并在其下方增加“綠色印刷產品”字樣。
《通知》要求,中小學教科書出版單位(租型單位)必須委托獲得綠色印刷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印刷企業印制中小學教科書,否則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調整或者取消其出版(租型)中小學教科書的資質。接受委托印制中小學教科書的印刷企業應確保教科書符合綠色印刷產品質量要求,未按標準印刷生產的將被取消綠色印刷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資格,并不得再承接中小學教科書印制任務。
《通知》指出,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中小學教科書出版(租型)、印刷和發行單位實施綠色印刷,確保“課前到書、人手一冊”。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組織人員對綠色印刷教科書上印制的中國環境標志進行講解。環境保護行政部門要將各地中小學教科書實施綠色印刷的情況納入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健全中小學教科書實施綠色印刷的監督和反饋機制。出版物質檢部門要將中小學教科書綠色印刷質量檢測納入監管范圍,對檢測不合格的產品予以更換。
《通知》還規定,新聞出版、教育、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學生收取涉及綠色印刷的任何費用,違反規定的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