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鳴紙業于2012年12月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2] 1612號),核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不超過38億元的公司債券,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核準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發行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