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圍繞“鞏固改革成果、深化配套改革、強化林權管理、促進農民增收”思路,扎實工作,開拓創新,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管理機構建設取得重大突破。經四川省委編委同意,四川省林業廳增設了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調整充實了林改處(辦)工作人員,明確了職責,加強了對全省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工作的指導。
二是出臺了林下經濟發展意見。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意見》,明確了林下經濟發展目標。即到2015年,全省建成規范化、規模化林下經濟示范基地30個,林下經濟產值突破300億元,農民林下經濟收入人均增加200元。
三是農民林業專合組織快速發展。以創建全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縣為契機,積極引導農民林業專合組織發展。據統計,目前全省已發展涉林農民專合組織2000個,較2011年增長43.5%,沐川縣被國家林業局命名為全國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典型縣。
四是政策性森林保險全面啟動。全省21個市(州)151個縣(區)全年總投保森林面積達到24304.50 萬畝,各級財政補貼資金19655萬元。實行了“無賠款優待”政策,進一步調動了林農參保積極性,森林保險的惠農惠林效果初步顯現,如何妥善解決賠付中的具體矛盾也提上了議事日程。
五是開展了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表彰活動。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林業廳對全省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先進集體100個、先進個人200名進行了表彰。表彰活動的開展,標志著四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明晰產權、承包到戶”階段工作結束,全面進入落實林農“收益權、處置權、經營權”為主要內容的深化改革階段。
六是集體林權管理得到加強。開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回頭看”,加強了林權檔案管理、糾紛調處,清理整頓了林權交易場所,進一步規范了集體林權管理。在國家林業局支持下,在大邑、汶川啟動了林權管理服務試點。
2013年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在2012年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四川省將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以創新求實的精神,扎實苦干的作風,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動林業又好又快發展,為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科學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