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新疆自治區廣大群眾節日期間消費安全,由自治區質監局統一組織,各地、州、市局結合轄區實際,在自治區內對部分生產企業、批發、零售企業生產銷售的食品、日用消費品等產品進行了質量監督抽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 現將抽查結果予以通報。
一、基本情況
此次監督抽查涉及425家區內外生產企業,共抽查752批次產品,合格696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2.5 %。自治區級監督抽查主要抽查了肉制品、糕點、炒貨、糖果、乳制品、水果干制品、葡萄酒等7類食品,抽查了一次性餐飲具、餐用紙制品、煙花爆竹、羊毛羊絨服裝等4類日用消費品。地州市級監督抽查主要抽查了小麥粉、糕點、肉制品、白酒、干果、植物油等產品。
二、抽查結果情況分析
(一)自治區級監督抽查。共抽查518批次的產品,合格475批次,批次合格率為91.6%。
餐用紙制品:共抽查了烏魯木齊市、五家渠市、巴州、石河子市、阿克蘇地區、昌吉州轄區內13家食品包裝材料生產企業生產的16批次產品,批次合格率為100%。
針對本次抽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自治區質監局已通報相關部門,并已責成相關地、州、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