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近日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下發2013年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2013年定點印刷項目按照印刷品類別和金額采取不同的采購方式。
一是各單位單次或批量印刷金額(以下簡稱印刷金額)2萬元以下的(含2萬元),可直接選擇到定點或非定點印刷企業印刷。
二是印刷金額2萬元~20萬元的(含20萬元),采購單位可直接在定點印刷企業中選擇。
三是印刷金額20萬元~120萬元的(含120萬元),采購單位須在定點印刷企業中選取3家以上(含3家)進行密封報價,其中至少1家企業須通過中央政府采購網在定點企業中隨機產生,書刊類20萬元~50萬元(含50萬元)的采購項目,必須在2-A包中隨機產生1家規模較小企業。除隨機產生的定點企業,其他定點企業的選取辦法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在滿足采購單位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原則上應選擇報價最低的印刷企業,否則須在《定點印刷采購情況表》中詳細說明理由。
四是印刷金額總額超過120萬元(包括但不限于期刊、匯編等分批次執行的印刷項目,以年度總采購金額為準),各單位須委托國采中心組織公開招標確定承印企業。
五是信封印刷各單位可在信封類入圍印刷企業中直接選定承印企業,依據信封類數量價格梯度表執行。其他種類民用信封可比較質量、價格后擇優選定;機要專用信封和其他特種信封,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六是20萬元以上項目雙方應簽訂采購合同,合同內容由雙方約定。
通知稱,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印刷金額在2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的印刷項目,必須按照本通知要求到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企業印刷。
根據相關要求,定點印刷有效期本期定點印刷企業服務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