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出臺《蘇州市國(省)級、市級、縣(區)級重點污染源分級分類管理要求》,對全市185個重點污染源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被納入重點污染源的工業企業,主要為省、市、縣(區)交界面周邊排污的企業; 國控監測斷面和小康監測斷面周邊排污的企業; 各地敏感區域內和重點河流湖泊周邊排污量相對較大的企業; 帶有重點特征污染因子(重金屬因子、氮、磷等)且排污量較大的企業; 容易因為超標排放和污染事故等因素,對集中式污水廠正常運行造成影響的接管企業; 信訪投訴重點或企業信息公開化評級中被評為黑色、紅色、黃色,或被列入掛牌督辦的企業; 廢氣排放量相對較大的企業和上年度國家、省檢查存在環保違法問題的企業等8類,涉及集中式污水廠、重金屬、化工、印染、醫藥、釀造、造紙等行業。
被納入重點污染源行列的工業企業將實施動態管理。各級環境監察部門于每年1月20日前,將變化的重點污染源數據上報蘇州市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察支隊根據實際情況對名單進行調整。今年被納入重點污染源名單的有185個企業。蘇州市各級環境監察部門將對這些重點污染源企業實行A、B、C(優、良、差)三個級別分類管理。
其中,A類企業以服務指導為主。該類企業日常監察中按國家規定的監督頻次檢查,原則上不另行安排暗查、夜查、節假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輕微違法行為,以行政指導、警告整改為主; 如發生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在自由裁量權內,第一次從輕處罰并將企業類別下調為B或者C類。
B類企業以督促整改為主。該類企業日常監察除了規定頻次的檢查外,還將安排一定的暗查、夜查、節假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輕微違法行為,將開具書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對嚴重的違法行為,原則上按照處罰上限處罰。
C類企業以嚴格監管為主。該類企業日常監察除了規定頻次的檢查外,還將經常性地安排暗查、夜查和節假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輕微違法行為,除限期整改外,還將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從嚴處理;對嚴重的違法行為,原則上除按照上限處罰外,還將進行限期治理、停產整治或限產限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