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環保局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對醴陵市環保局下達通知,認定醴陵市潼塘利民造紙廠和醴陵市恒達石英砂廠存在嚴重違法排污的行為,要求醴陵市環保局對這兩家企業立即下達停產整治通知。
4月17日,株洲市環保局接到群眾對醴陵市潼塘利民造紙廠和醴陵市恒達石英砂廠違法排污的投訴和舉報,遂派人與醴陵市環保局執法人員聯合對兩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醴陵市潼塘利民造紙廠存在利用暗管私自將生產廢水接至廠區旁生活污水管中,從處理中間工序將生產廢水直排潼塘江,造成江面靠排口下方有寬約 2米、長約數十米的淺粉紅色污染帶等環境違法行為。同時,該廠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各種原、輔料堆放無序。醴陵市恒達石英砂廠則存在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非法進行洗砂生產等環境違法行為。該廠未建洗砂水處理設施,大量呈黃色的洗砂水直排潼塘江,造成江面靠排口下方有寬約5米、長約數百米的土黃色污染帶。
為確保下游人民群眾飲用水質安全,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針對這兩家企業的嚴重違法排污行為,株洲市環保局對醴陵市環保局下達處理通知:要求其對企業立即下達停產整治通知,在停產期間禁止進行任何名義的生產,同時由經(工)信部門通知供電單位對其生產系統依法實施斷電措施。企業停產整治完畢后恢復生產,必須經市縣兩級環保部門驗收同意后方可進行。在停產整治期間,若企業私自恢復生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若醴陵市環保局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影響和不良后果,經查實后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行政責任,包庇、袒護非法生產企業的責任人將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
據了解,醴陵市環保局已對這兩家企業下達了停產整治的監察文書,目前企業已按要求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