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獲悉,公司重組交易對方福建泰盛實業有限公司已收到商務部下發的《審查決定通知》(商反壟審查函[2013]第56號),商務部反壟斷局審查通過了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現將該通知內容全文披露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審查,對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與馬鞍山山鷹紙業集團與福建泰盛實業有限公司等各方關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及股份轉讓暨關聯交易的經營者集中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