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林權管理條例》(草案),《條例》共包括七章四十五條。
《安徽省林權管理條例》自2010年開始調研、起草條例送審稿,多次在林業系統征求意見,于2011年、2012年兩次列入立法調研類計劃。立法過程中,除在網上征求意見外,還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和各市人大常委會的意見。立法過程也是探討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2013年列入實施類立法項目。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繼農業大包干之后的全面系統的林業深層次改革。在林權制度改革實踐中,我省積累了豐富的成功經驗,形成了一些的成熟制度。當前,我省林權管理實踐中遇到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國尚未制定林權管理專門法律法規加以規范。為了鞏固和發展改革成果,規范林權管理中新的矛盾和問題,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出臺《安徽省林權管理條例》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安徽省林權管理條例》的實施必將對我省林業改革發展起到重要的促進和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