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從9月1日起對出境木質包裝實行新的申報規定,自新申報規定實行以來,共107家出境貨物木質包裝使用企業向廣東廣州南沙局進行了自主申報,涉及貨物187批次。南沙局按有關規定對出口貨物的木制包裝使用情況進行了口岸抽檢,目前未發現異常情況。今年以來,對進境木質包裝申報違法企業實施了行政處罰共9起。
為有效落實新規,促進貿易便利化,南沙局采取五項措施確保出境木質包裝新申報規定的平穩實施。
一是加大宣貫力度。新規出臺后,南沙局多種宣傳手段并舉,采取電話通知、張貼公告、信息掛網等方式,第一時間通知了外貿企業、代理報檢企業和木質包裝標識加施企業等,確保企業通關順暢。
二是推行誠信管理。南沙局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對外貿企業進行評級管理,并將木質包裝監管情況納入考察項目,要求企業如實申報。尤其對輸往澳大利亞等需要出具熏蒸證書的木質包裝等竹木制品,南沙局堅持對相關企業進行宣貫,促進企業不斷強化法律意識、自覺抵制假證。
三是加強木質包裝標識加施企業監管。南沙局以木質包裝標識加施企業年審為契機,從制度執行情況、廠區硬件設施、產品批次管理三個方面入手,加強對相關企業的監管,有效改善了生產加工環境,確保了除害處理的效果,把工作質量風險降到最低。
四是優化口岸查驗模式。南沙局建立了口岸木質包裝查驗臺帳,對出口貨物使用木質包裝的情況,查驗的情況尤其是異常情況做詳細記錄。并在此基礎上,對歷史數據進行分析,將可能使用木質包裝的陶瓷、機械、電纜、燈管等貨物作為重點抽查對象。通過上述方式,不斷優化查驗模式、集中查驗力量,進一步提高把關效率。
五是嚴肅處理違規行為。南沙局在口岸查驗中,重點關注風險較高的,可能存在瞞報、漏報木質包裝的貨物,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規定給予警告或行政處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