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常委李昌平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要鞏固擴大林改成果。做好改革“回頭看”工作,對林權登記頒證情況進行清理,錯登、漏登的要及時糾正。進一步健全林權管理制度,加強集體統一經營林地的監督管理。加大林權糾紛調處力度,化解歷史糾紛,防范新的糾紛。加快林權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
二要加強林權流轉管理。推進縣級林權管理服務機構建設,為林農提供林權管理、政策咨詢、糾紛調處、信息發布等公益性服務。推進林權流轉平臺建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加大惠林政策宣傳力度,引導林農以合伙、合作、入股、互換等方式流轉林地,創辦林業合作經濟組織,共享林業改革發展成果。
三要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深化采伐流通管理改革,發揮好限額管理作用,研究落實商品林市場化管理政策。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險,兌現國家、省級集體公益林補償,有條件的地方要適當提高補償標準。推進實物量與價值量相結合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探索林權流轉價格指導制度。
四要創新林業經營機制。創新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聯戶共建、保底分成、“公司+農戶”、“公司+專合組織+農戶”等模式,探索“公司經營、農戶參與、保底分紅、二次返利、一體化經營”等模式,實施訂單林業、利潤返還、按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方式,切實保障農民收益。推進涉林金融改革,建設金融支林試點縣。